去年10月10日深夜,崔某某驾车前往乡间别墅盗窃,先后采取撬窗、翻爬方式分别进入两栋别墅,将别墅中海之蓝白酒2瓶、天之蓝白酒1瓶、44箱贵州茅台酒及1箱五粮液白酒全部盗走。之后还出售给烟酒店获利,经鉴定,崔某某所盗的白酒价值76万余元。
本案中,崔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撬窗破门、爬墙入室等手段进入他人房屋内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76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刑法》规定,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院综合崔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以及案发后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以崔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五千元。
构成盗窃罪的五种情形是什么?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如果具有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财产损失、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恶劣情节的,也可以定罪处罚。所谓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应为达到规定数额80%以上。虽然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如果具有未成年人作案、全部退赃退赔、主动投案、被胁迫作案等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可以不作犯罪处理。
盗窃未遂,情节严重的,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2、多次盗窃
所谓多次盗窃,应为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
3、入户盗窃
对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4、携带凶器盗窃
所谓携带凶器盗窃的“凶器”应为两类。一类是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如枪支弹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这些在办案实践中应当由规定的部门进行鉴定。另一类是为盗窃而准备的凶器,不属于国家管制的器具,如棍棒等。
若在盗窃中,将携带的凶器向被害人加以显示或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凶器、使用暴力或者暴力相威胁的,则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5、扒窃
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秘密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是扒窃。只要实施了扒窃行为,就构成犯罪,不论窃得财物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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