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被,另一方提出诉讼的,应准予离婚。那么,在配偶一方失踪的离婚案件中,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失踪怎么离婚?下面,法务时刻小编整理了有关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院提起。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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