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把房子卖掉,妻子知道后能把房子要回来吗?今天咱们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来聊聊这个问题。
小吴与小丽是一对夫妻,两人在市里共有一套房产,丈夫小吴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把两个人共有的一套房屋卖给了他人。小丽知道以后能否把这套房屋要回来么?想要知道房子能否要回来,首先要弄清楚下面这两种情况!
第1种情况:购房者是否是善意取得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善意取得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第一个条件,购房者是善意的,通俗来讲就是购房者没有和小吴提前串通,而是真的要买房子,而且购房人也不知道小吴某没有告诉妻子。第二个条件是,支付的价格要合理,房屋的成交价格必须符合市场的基本行情,不能太高,当然也不能太低。第三个条件是,房屋已经完成交易。也就是说,房屋已经办理完过户登记手续,如果同时符合上面这三个条件,那么购房者就可以认定是善意取得。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配套司法解释,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小丽起诉到法院也不可能要回房屋的,因为这个时候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第2种情况就非常简单了,如果购房者不符合上述中的三种要点中的任何一个,那都不是善意取得,在不是善意取得的情况下,房屋依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小丽有权要回自己的房产。你明白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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