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了高额彩礼,未办理结婚登记能否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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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是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一方按照当地习俗给付另一方的礼金及贵重物品但现实生活中先按习俗送彩礼、办酒席后登记结婚的新人非常多假如在登记结婚前反悔已经给出的彩礼还能要回来吗?基本案情刘某(男)与张某(女)经人介绍认识谈婚,并于2022年1月签订婚姻协议书,约定彩…

彩礼是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

一方按照当地习俗

给付另一方的礼金及贵重物品

但现实生活中

先按习俗送彩礼、办酒席

后登记结婚的新人非常多

假如在登记结婚前反悔

已经给出的彩礼还能要回来吗?


基本案情

刘某(男)与张某(女)经人介绍认识谈婚,并于2022年1月签订婚姻协议书,约定彩礼26万多元,刘某依约向张某交付了彩礼。两个月后,张某表示无法与刘某共同生活,二人经协商后达成协议解除关系,张某承诺分期返还彩礼。此后,张某却没有按约还款,刘某遂向汕头潮南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返还26万多元。

裁判结果

潮南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与张某至今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解除关系后张某同意返还彩礼并签订了协议书。刘某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照准。遂判决张某返还彩礼26万多元。

汕法说法

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相关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仅办了结婚仪式即同居生活的情形。这种情况下,若解除婚约,应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彩礼是否返还及返还的数额。本案中,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彩礼数额较大、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系因女方不愿继续共同生活所致等因素,判定女方返还彩礼,符合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

案涉彩礼数额高达26万多元,这对大多数家庭来说是笔不小的数目。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高额彩礼”现象仍然存在。以结婚为名索要“高额彩礼”是跟风攀比的陈规陋习,不但会导致一些家庭“因婚致贫、因婚返贫”,甚至会引发“骗婚”“拐卖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成为制约乡风文明发展的“拦路虎”。我们应转观念,坚决抵制“高额彩礼”,构建健康文明、简约适度的婚俗新风貌。


来源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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