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在一些商标纠纷中,发生争议是很正常的事。不过也会出现商标争议失败的情况,如果在争议失败继续提出商标无效,那么在上是如何进行规定的呢?这就需要大家通过本文来进行相关的了解,法务时刻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商标争议失败继续提提申诉有效吗
商标争议失败继续提无效。
根据《最高人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主张诉争商标构成对其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或者翻译而不应予以注册或者应予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量如下因素以及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认定是否容易导致混淆:
(一)商标标志的近似程度;
(二)商品的类似程度;
(三)请求保护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程度;
(四)相关公众的注意程度;
(五)其他相关因素。
《专利法》第六十八条 侵犯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行为之日起计算。
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看完本之后,我们需要了解清楚关于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才能更好的进行处理有关的商标问题。遇到商标争议失败在继续提出无效的情况下法律是不支持的,我们需要利用充分的证据来进行证明。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务时刻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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