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不得有哪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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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自营业务,就是证券经营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和资金买卖证券从而获取利润的证券业务。那么,证券自营业务的禁止行为有哪些?网友咨询: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不得有哪些行为律师解答: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反规定购买本证券公司控股股东或者…

证券自营业务,就是证券经营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和资金买卖证券从而获取利润的证券业务。那么,证券自营业务的禁止行为有哪些?

网友咨询: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不得有哪些行为

律师解答: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规定购买本证券公司控股股东或者与本证券公司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发行人发行的证券;

(二)违反规定委托他人代为买卖证券;

(三)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操纵证券市场;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禁止的其他行为。

律师补充:

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影响或者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

(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

(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

(六)对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

(七)利用在其他相关市场的活动操纵证券市场;

(八)操纵证券市场的其他手段。

【法律法规】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第四十三条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规定购买本证券公司控股股东或者与本证券公司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发行人发行的证券;

(二)违反规定委托他人代为买卖证券;

(三)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操纵证券市场;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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