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可不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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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孙子可不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 首先,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公民可不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

一、孙子可不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

首先,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公民可不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其次,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再次,自然人可不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因此,孙子不可不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但是可不可以受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不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二、爷爷意外离世孙子可不可以不可不可以继承遗产

孙子一般不可不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爷爷去世,如果没有立遗嘱的话会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在孙子的父亲,也就是爷爷的儿子去世的情况下,可不可以由孙子通过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继承爷爷的遗产,但是继承的比例是孙子的父亲从爷爷处继承的比例。

代位继承是指爷爷的子女(也就是父亲)先于爷爷先死亡时,由孙子继承爷爷遗产的法律制度。转继承是爷爷先死了,还没发生继承,爷爷的儿子也死了,然后孙子继承爷爷遗产的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可不可以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三、女婿可不可以继承老丈人的遗产

法定继承中,女婿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不可不可以继承岳父母的遗产。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均可不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岳父母的遗产。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具体表现为以下三方面:

1、为公婆或岳父母提供了主要经济生活来源。

丧偶女婿无论是否再婚,也无论他们是否与岳父母生活在一起,只要对岳父母的生活提供主要的经济资助,就可不可以理解为他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在岳父母死亡后就可不可以继承他们留下的遗产,并且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2、为岳父母的日常生活提供了主要劳务。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并非只是提供了主要经济生活来源,如果丧偶女婿为岳父母的日常生活提供了主要劳务,也算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它包括生活上的侍奉、照顾,如有病的护理、医疗,平日的吃、穿、起居等生活上的料理。

3、对老人的赡养属于长期的、经常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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