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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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观点吧。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网友咨询:  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

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观点吧。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网友咨询:

  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律师解答: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同内容应包含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所租赁房屋的情况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房屋租赁合同不一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不采用书面形式(如口头承诺)。但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但应在合理期间内通知对方。

  律师补充: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房屋租赁合同应当解除、并且应当赔偿对方损失。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造成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各自过错来分担违约责任。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合同无效后对于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将房屋返还。尽管合同无效,但承租人在租房期间实际使用了违法建筑占有人的房屋财产,应当支付相应占有使用费。因承租的房屋系违章房屋导致合同无效,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退还剩余的租金、押金等合同约定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看法,文章内容就讲解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那就请寻找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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