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集团公司与子公司是否必须存在股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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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团公司与子公司是否必须存在股份关系 1.集团公司与子公司需要存在股份关系。 2.集团公司的持股比例应当是达到50%以上。 3.依据:《》第十四条 【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

一、集团公司与子公司是否必须存在股份关系

1.集团公司与子公司需要存在股份关系。

2.集团公司的持股比例应当是达到50%以上。

3.依据:《》第十四条 【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子公司的性质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规定,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子公司虽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其与集团公司之间需要具有股份关系的,即出资额应当有子公司股份比例百分之五十以上,已达到控股的状态。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务时刻进行。

法务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jiwen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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