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前置程序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法律规定的一种劳动争议解决方式。
举例说明: 小王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小王认为公司克扣了他的工资,于是他向公司提出了申诉,公司表示会进行调查,但小王认为公司的处理结果不公平,于是他决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小王提出了自己的证据和诉求,仲裁委员会进行了审理和裁决,如果小王对仲裁裁决不服,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参考: 在遇到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应该首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规定的劳动争议解决方式,如果可能的话,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申请仲裁时,劳动者应该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和材料,以便仲裁委员会进行审理和裁决。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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