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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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的观点吧。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暴力干涉他人结婚或离婚自由的行为。那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网友咨询: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律师…

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的观点吧。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暴力干涉他人结婚或离婚自由的行为。那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网友咨询: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律师解答: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就是为了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其目的,有的是不准被害人与其所爱的人结婚;有的出于强迫被害人必须与某人结婚;有的是强迫被害人不得改嫁或者是不准离婚。

律师补充:

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如下:

(1)重婚。一夫一妻是基本原则,任何人不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有配偶者在前婚终止之前不得结婚,否则即构成重婚,后婚当然无效。

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都构成婚姻无效的法定理由。

(2)当事人为禁婚亲。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凡属上述范围内的亲属,无论是全血缘还是半血缘,无论是自然血亲还是拟制血亲,都不得结婚。

(3)未到法定婚龄。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而登记,一方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应当依法获准。

一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起诉至法院时双方均达婚龄的,法院可以调解和好,经调解和好的,法院应责令双方在法定审限内补办结婚登记,然后法院送达调解书,经调解无效的,应当依法判决解除同居关系。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对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的看法,文章内容就讲解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那就请寻找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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