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务时刻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计划(16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法务时刻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计划(16篇)》。
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计划 第1篇
聚焦主责主业,科学研判“十四五”时期民政发展趋势,通过规划编制工作理清宜章民政事业“十四五”时期发展思路,把握发展方向,提出发展目标,明确发展重点,破解发展难题,制定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符合宜章客观实际,有指导性、操作性和特色性的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力争在“十四五”时期构建起制度更加完备、体系更加健全、覆盖更加广泛、功能更加强大的现代化民政事业发展体系,让民政发展规划成为全县重要发展规划,争创全省五化民政示范点。
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计划 第2篇
(一)宣传引导阶段(2023年1月19日至整治活动结束)
1.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及三轮车违法载人营运的严重危害后果、事故案例,引导人民群众理解支持整治行动,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举报非法营运车辆,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2.疏堵结合,引导转岗就业。积极引导车主转岗,对符合低保、社保和社会救助条件的三轮车驾驶人,按政策协调落实相应帮扶救助。对外来驾驶三轮车人员,加强教育引导,协调户籍所在地镇街政府落实各项帮扶政策和措施。
3.摸清辖区三轮车的数量,对驾驶三轮车人员及家庭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4.摸清对“专项整治”工作有抵触情绪、有上访、串联闹事苗头人员,建立排查台账,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打下基础。
5.加大宣传力度。在全镇形成专项整治的浓厚氛围,彰显整治决心。
6.保持高压态势。各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四屏镇应急管理办、区公安局四屏派出所划片开展工作,全员上岗,设立多个卡点,全时段开展无牌无证、擅自改变车辆技术参数、乱停乱放、超载、非法载人等行为的整治和教育,营造整治高压态势,使三轮车数量和载人现象大幅度减少。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2月5日至整治结束)
1.严查违规销售。江津区四屏镇市场监管所牵头,对全镇范围内的三轮车销售网点进行清理整顿,严格审查其经营资格和经营项目,严禁经销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机动三轮车和电动三轮车。
2.开展联合执法。集中力量,对仍坚持或心存侥幸心理上路非法运营的三轮车开展集中攻坚,通过打击处理起到有效震慑和巩固效果。
联合执法组依法加大三轮车从事非法载人营运的查处打击力度,对违法上道路行驶的机动和电动三轮车、改建三轮以及不符合条件未取得操作证及编号的残疾人机动三轮车进行查处,打击利用机动、电动及残疾人三轮车违法载人营运。
(三)长效巩固阶段(长期)
江津区四屏镇市场监管所、区公安局四屏派出所、四屏镇应急管理办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日常巡查,四屏镇应急管理办要建立能及时查处打击三轮车各类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防止反弹。
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计划 第3篇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区教体、综治、民政、人社、市场监管、城管、公安、消防、房管及各街道办事处各司其职,通力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1.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的排查工作。
2. 区教体局协助市教育局加强对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对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办学、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任教、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等问题进行排查;及时报请市教育局为具备条件的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办理办学许可证;向社会公示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白名单”;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工作。
3. 区民政局、人社局、市场_等部门加强对在本部门注册的教育类机构的治理。对在本部门注册,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超范围举办文化教育类培训的机构,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对不按要求整改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市场_还要从收费监管方面配合专项治理行动。
4. 区综治、城管、公安、消防等部门负责安全检查、法制宣传、强制摘牌、行政执法等工作,对无证(办学许可证)无照(营业执照)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责成立即停办整改,对不具备办学条件或拒不整改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5. 房管部门从办学场所安全方面配合专项治理行动。
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计划 第4篇
(一)宣传引导阶段(2023年1月19日至整治活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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