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代为履行后怎么向债务人追偿(第三人代为履行与第三人代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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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第三人代为履行后怎么向债务人追偿的问题带来帮助。 法律分析:有。 对于第三人代为清…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第三人代为履行后怎么向债务人追偿的问题带来帮助。

法律分析:有。

对于第三人代为清偿后是否可以向债务人追偿这个问题,如下: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并未转移,第三人并未加入债务之中,第三人拒绝偿还时,债权人不得请求该第三人偿付,而应当找原债务人追偿。

债务承担:第三人主动与债权人达成清偿他人债务的约定后,成立新的债权债务关系,第三人加入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可以要求该第三人承担债务,第三人不能拒绝。

债务承担分为两种:1.免责的债务承担。

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的情况。

2.并存的债务承担。

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生活中,每个人几乎都会有债权债务关系,不是法律上的债务人就可能是债权人。

债权债务关系在民法上普遍存在,由此造成的民事纠纷案件在民事诉讼案件中也占较大比重。

由于债的特殊性,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由第三人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有。

对于第三人代为清偿后是否可以向债务人追偿这个问题,如下: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并未转移,第三人并未加入债务之中,第三人拒绝偿还时,债权人不得请求该第三人偿付,而应当找原债务人追偿。

债务承担:第三人主动与债权人达成清偿他人债务的约定后,成立新的债权债务关系,第三人加入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可以要求该第三人承担债务,第三人不能拒绝。

债务承担分为两种:1.免责的债务承担。

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的情况。

2.并存的债务承担。

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生活中,每个人几乎都会有债权债务关系,不是法律上的债务人就可能是债权人。

债权债务关系在民法上普遍存在,由此造成的民事纠纷案件在民事诉讼案件中也占较大比重。

由于债的特殊性,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由第三人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三人代为履行后怎么向债务人追偿,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查阅本站其他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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