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债权人减免债务的账务处理(被债权人减免债务的账务处理流程)

广告位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被债权人减免债务的账务处理的问题带来帮助。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 财产,…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被债权人减免债务的账务处理的问题带来帮助。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 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 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债权人的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 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 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其所规定的即是债权人的撤销权,与债权人的代位权共同构成债权的保全制度。

所谓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

扩展资料: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以下2个:1、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行为。

例如债务人放弃了债权、无偿 财产。

2、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或将要严重损害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实践生活中,债务人为了赖帐,谎称自己没有偿付能力,不行使自己对第三人的债权,或者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等情形很多。

债务人的这种赖帐行为不仅违背了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而且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极大地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另外,债务人有时为了蒙蔽债权人,谎称自己有偿 财产,但实际上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 。

这种情况下,只要具备上述两个要件,并且财产受让人也知道债务人的这种低价 财产行为会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就同样可以行使撤销权,从而主张债务人的低价 财产行为无效。

而且,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为了保护债务人的正当处分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 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 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被债权人减免债务的账务处理,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查阅本站其他法律知识。

来源链接:https://www.falvshike.com

本站声明: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为您推荐

广告位

发表回复

0条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