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审判人员会问被告人的犯罪过程和认罪态度等与案件有关的重要细节、与量刑有关的重要情节,会核对被告人的身份信息,询问被告人起诉书中指控事实是否存在,指控罪名是否成立,是否自愿认罪。
、辩护人或律师也可以就案件相关的事实向被告人进行讯问。最后被告人有自我陈诉的权利,可以表明自己认罪认罚的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条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刑事案件开庭都会问些什么
律师解答 审判人员会问被告人的犯罪过程和认罪态度等与案件有关的重要细节、与量刑有关的重要情节,会核对被告人的身份信息,询问被告人起诉书中指控事实是否存在,指控罪名是否成立,是否自愿认罪。 、辩护人或律师也可以就案件相关的事实向被告人进行讯问。最后被告人有自我…
点击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