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签订回购协议到时间不回购,可以先和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当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本公司股份的收购及质押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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