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发包人可以解除建设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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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己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网友咨询:哪些情况下发包人可以解除建设工程合同律师解答:下列情况下发…

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己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网友咨询:

哪些情况下发包人可以解除建设工程合同

律师解答:

下列情况下发包人可以解除建设工程合同: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己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律师补充:

承包人解除合同的情形:

(1)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违约,且符合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

(2)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3)不履行约定的其他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的。

发包人有上列情形且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发包人仍未加履行的,承包人可解除合同。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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