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休日安排加班怎么调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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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中,很多人不知道补休和调休的区别,经常混用,有时将补休称为调休,有时又将调休当成补休。补休和调休有什么不同?下面律师工作站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定节假日加班怎么调休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不可以调休,应当按工资的…

实务中,很多人不知道补休和调休的区别,经常混用,有时将补休称为调休,有时又将调休当成补休。补休和调休有什么不同?下面律师工作站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定节假日加班怎么调休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不可以调休,应当按工资的300%支付工资报酬。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70.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安排加班怎么调休

一、双休日安排加班怎么调休

1、周末加班调休是一天调一天的,按规定也是可以优先调休的,如果不能调休要支付二倍工资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吗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超过标准工作时间工作,称为加班加点。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权拒绝。除此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也不是随意的,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个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但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是由于下列情况,劳动者不得拒绝:一是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是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

怀孕7个月以上和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的女职工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拒绝加班。

用人单位出于自身的需要,有可能会占用员工周末休息的时间,安排员工加班加点。根据我国《劳动法》中的有关规定来看,若是用人单位在周末安排员工加班,首先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而作为员工也是有拒绝加班的权利。但要是听从了单位的加班要求,则之后也是有权要求调休或者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法定假日可以调休吗

法定假日可以调休吗

1、法定假日是不可以调休的,不能在法定假日上班后再补休一天。因此只要在法定假日上班的,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劳动者日工资的三倍。

2、公休日调休,如果用人单位可以及时安排劳动者进行补休的,那么劳动者是不可以主张休息日的双倍工资的,只能按照正常的工资发放标准来发放。

3、公休日调休,劳动者公休日加班后,用人单位不能及时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劳动者日工资的二倍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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