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时主要财产所在地法院不享有管辖权。以及因离婚而产生的财产纠纷,子女抚养纠纷等一系列纠纷本质都是离婚纠纷,应当适用一般管辖,也就是由被告住所地人院对案件进行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那么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享有案件的管辖权。如果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还可以由原告当事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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