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著作权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著作权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谁是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下面法务时刻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谁是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
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制片人享有。
影视作品是指摄制在胶片、磁带等一定物质载体上,由一系列相联的画面或者加上伴音组成的,需借助一定的机械装置才能放映、播放的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权由制片者享有。”影视作品的制片人依法享有影视作品的整体著作权,但影视作品的制作,需要剧本、摄影、作词等相关的作者共同努力,从这一角度看,影视作品也具有共同创作作品的特征。因此,该条的第二项规定:“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是指在共同创作的影视作品中,可以单独行使部分的作者,享有其著作权:“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制片人,但署名权归创作该电影的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由此可以看出,影视作品的制片人享有对该影视作品的修改、发表、保护作品完整、使用、收益、转让权。
以上就是法务时刻小编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对本文章还有什么不能够理解的,可以通过法务时刻找律师进行咨询指导,他们能够直接的告诉你的答案。
法务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jiwenlaw.com/
点击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