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便利化工作计划(通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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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法务时刻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甘肃省便利化工作计划(通用21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法务时刻网还可以找到更多《甘肃省便利化工作计划(通用21篇)》。

甘肃省便利化工作计划 第1篇

59.全力保障稳产达产。2023年3月底前,系统研判全省生产物资运输需求,结合我省运输“铁路为主、公路为辅”实际,细化制定畅通物流运输具体措施,优先保障今冬明春煤炭、石油、液化天然气(LNG)等重点物资运输。进一步梳理产业链供应链企业目录和问题清单,及时协调解决重点核心产业链生产经营难点堵点问题,疏通供应链运转中梗阻环节,优先保障基础工业产品、关键新材料、重要生活物资等领域企业连续稳定生产,提升企业达产率。组织多种形式产供销对接活动,搭建工业企业信息共享交流平台,推动上下游企业有效衔接,保障产供销、要素配置、仓储物流、技术交流等信息畅通,促进工业经济循环,切实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保障全行业、全链条稳产达产。(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甘肃省便利化工作计划 第2篇

(1)规范建设实体大厅。2023年9月中旬前,对全县各地集中提供政务服务的综合性场所统一名称,县级以上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为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便民服务站。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应按照“应进必进”原则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对不能集中办理的推行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均应制定并公布本机构进驻事项负面清单,严禁“明进暗不进”。各部门、单位单设的办事场所原则上于2023年10月底前整合并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确不具备整合条件的要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州驻迭有关单位负责)

(2)规范设置服务窗口。要结合实际统一设置综合咨询、帮办代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办不成事”反映等窗口,并整合部门单设的办事窗口,统一设置综合办事窗口,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推动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无差别、全科式”综合办事窗口。合理设置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围绕“项目审批”“企业开办”“社保医保”“不动产登记”等方面,对办事窗口进行调整重组,统一划分功能专区。优化设置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受理窗口,实行“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体提交”;整合注册登记、公安刻章、银行开户、税务登记和社保办理等5个环节资源,实行企业开办“一窗式”受理;整合自然资源、住建、税务等分散专窗,设立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建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审核发证、归档管理”的一站式工作流程。村级便民服务站根据实情进行设置窗口。(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州驻迭有关单位负责)

(3)规范窗口业务办理。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权”原则,确保进驻政务服务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实质运行,杜绝把服务窗口作为“收发室”,将重要服务项目、关键办事环节仍放在原单位办理,避免事项办理“明进暗不进”“体外循环”。对适用“收件即受理”方式的政务服务事项,各级各部门要授权窗口工作人员接受申请材料并出具受理凭证。要建立部门业务综合授权的“首席事务代表”制度,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即收即办”、简单事项“即时办结”。(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州驻迭有关单位负责)

甘肃省便利化工作计划 第3篇

45.深化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部署要求,2023年6月底前,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信用承诺制配套措施,明晰操作规程,完善“一网通办”平台,全面推行企业投资备案类新开工项目“一张图”审批。(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6.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工作。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流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主动对接符合缓缴条件的市场主体,依托电子税务局拓宽单位社保费线上缴费渠道,实现企业“即申即享”。建立完善人社、税务信息共享联合运维机制和服务咨询机制,及时处理企业群众反映问题。(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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