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 : (2001)即执字第2140号
案件名称 : 宋文瑞与邵位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 即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 即墨市
案件类型 : 执行案件
案件类型编码 : 2
审理程序 :
裁判日期 : 2002-01-06
公开日期 : 2015-12-11
当事人 : 宋文瑞,邵位
案由 :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
全文 : 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01)即执字第2140号申请执行人宋文瑞。被执行人邵位。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宋文瑞与被执行人邵位建筑工程纠纷一案,因自动履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即墨市人民法院(2001)即民经初字第127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张承强审判员 兰吉峰审判员 王 利二〇〇二年一月六日书记员 周相鹏 来自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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