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我国的法治已经是发展到了一个新的台阶,但是也不得不承认我国仍然有一部分地区是比较落后的,特别是在思想方面,尤其是跟不上现代人的步伐。大家知道如何处理因买卖索取财物的纠纷事件吗?今天法务时刻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下。
(1)根据我国《》第11条之规定,买卖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买卖婚姻的当事人可按《婚姻法》第11条之规定,自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管理机关或人院要求撤销该婚姻。
(2)对因买卖婚姻获得的财产,应根据具体情况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属于包办、强迫、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原则上依法收缴国库。
(3)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2条规定,可撤销婚姻,自始无效。男女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5条解释,被撤销的婚姻,男女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4)禁止包办、买卖婚姻行为,首先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帮助人们增强法制意识,划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同时,要运用手段处理违法行为,对违法者进行严肃的批评和教育,视其情节和后果,予以相应的制裁。
以上就是小编要给大家介绍的关于因买卖婚姻索取财物的纠纷事件的处理办法了。其实真正来说因为买卖婚姻本身就是违法的,所以说这种案子本来就是比较复杂的,大家可以咨询相关的律师的。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话可以来法务时刻进行哦。
法务时刻温馨提示: 《》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法务时刻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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