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 : (2005)新民初字第2076号
案件名称 : 原告苗梦园与被告程华贵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 西安市
案件类型 : 民事案件
案件类型编码 : 1
审理程序 : 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 : 2005-08-11
公开日期 : 2015-06-11
当事人 : 苗梦园;程华贵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全文 :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5)新民初字第2076号原告苗梦园,男,1967年8月20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被告程华贵,男,1960年7月18日出生,汉族,无业。本院在审理原告苗梦园与被告程华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苗梦园于2005年8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苗梦园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79元,其他费用200元由原告苗梦园负担。代理审判员 王钰二〇〇五年八月十一日书 记 员 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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