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债务分割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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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其实总是少不了对进行分割的。但如果双方本身就没有共同财产或者之前已经对财产的分割作出了协商约定,此时也就不用来分割财产了。那究竟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呢?请跟随律师工作站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怎么分割离婚财产…

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其实总是少不了对进行分割的。但如果双方本身就没有共同财产或者之前已经对财产的分割作出了协商约定,此时也就不用来分割财产了。那究竟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呢?请跟随律师工作站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怎么分割离婚财产

一、离婚后可以分割的财产有哪些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从这条法律种我们可以看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离婚后可以分割的财产。那么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呢?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工资,奖金

工资和奖金是夫妻双方在日常劳动中获得的报酬,不管是脑力劳动还是体力劳动。其不仅包括工资、奖金,还包括各种形式的报酬收入,诸如红包、礼金、津贴等获得的货币,这些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夫妻共同生活中总会为了生活经营一些项目,或者进行某些生产活动,但是归根结底都是为了提高家庭生活质量。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这样一些通过生产或经营获得的收益,不论是夫妻双方哪一方实施获得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收益是近年来新起的一项家庭收入来源,夫或妻一方通过写作等方式获得知识产权进而取得经济利益,只要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继承或者继承遗产时被指定的受益人仅是夫或妻其中一方时,该财产就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是夫妻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这是《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补充性规定,适宜生活的不断变化和补充法律中漏掉的部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司法解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都归夫妻共同所有。

二、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这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离婚后财产的分割关系着离婚后个人所得的经济利益,所以婚后财产的分割方式在法律上作了比较全面的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夫妻需要分割的财产,仅仅只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从这点上也就知道,如果被认定为夫妻一方财产的话,那离婚的时候就不能进行分割处理。实际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上文已经给出了答案,在一般情况下其实是一家一半的。

离婚财产分割的?分割是怎样的?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以及债务问题作出分割,也就是我们说的安排,即使当事人之间无法协商一致,那么也会有法院进行判决。不过很多人想要知道的是夫妻离婚时财产和债务如何分割。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

一、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二、离婚债务怎么分割

离婚债务一般情况下是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分割,即无协议约定的情况下,由法院根据照顾子女抚养一方、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对照顾方少分债务。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婚姻法及物权法的规定,夫妻之间,离婚债务如何分割不影响债权人对债权的享有,只是对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在夫妻之间确定由谁负责。因此,夫妻双方或法院判决离婚债务如何分割后,不能将离婚债务已经分割,由另一方对债务负责作为反对债权人请求偿还债权的理由。避免发生此事的方法就是在离婚债务分割时,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在债权人同意的基础上,一方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也无权请求你偿还不属于你的债务。

【离婚财产分割】夫妻离婚拆迁款分割

案情简介

A男家中父母的房屋拆迁(所拆迁房屋系A男父母宅基地上共花费15万元所建,其中B女出资10万元,),获得拆迁款60余万元。此前A男与B女感情不和,已分居4年,而且A男还在B女的要求下,写下承诺书一份,承诺拆迁房屋的全部权益都归B女所有。A男为了挽救婚姻,向父母借款60万元准备购房,故将拆迁款从其母亲帐户转入A男银行卡内。但B女却要求离婚,同时要将60万元拆迁款全部占为己有,并拿走银行卡。A男便委托本律师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案中,双方对拆迁房屋归谁所有,以及银行卡内的60万元是A个人借款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争议较大。同时双方还对孩子的抚养费存在较大分歧。

办案思路及心得

收案时,当事人隐瞒了拆迁款已转到自己银行卡的事实,事后才告知律师。作为代理律师,一方面要求当事人提供此款为借款的证据(包括人证、物证等),另一方面,律师也亲自取证,证明款项来源为A男父母房屋拆迁款,拆迁房屋建于其母亲的宅基地上的事实。开庭时,对方律师坚持认为拆迁房屋为B女个人财产,并拿出A男的承诺书作为证据。而我方出示证据,证明拆迁房屋为A男父母房屋,拆迁款也是打入其母亲银行卡上,被拆迁人也是A母,因此,即使A男承诺拆迁房屋权益归B女,其承诺也是无效的,因为A男无权处置其父母的财产。至于A男帐户上的60万元,我方也出示的充分证据,证明是A男向其父母的借款,如果认定为共同财产也需要共同偿还。

裁判结果

考虑到该拆迁房建造时,B女确实出资了10万元的事实,同时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本律师做通了A男及其家人的工作,一次性补偿B女建房出资以及孩子的抚养费共计人民币29万元,双方签订协调书,圆满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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