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要什么资料证件(离婚法律新规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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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状、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户口本及其复印件、证及其复印件和相关证据材料等。其中,起诉状中需要包含当事人双方的身份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等,还应当包含起诉方的请求与理由,请求主要围绕的分割、夫妻共同的分担和子女…


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状、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户口本及其复印件、证及其复印件和相关证据材料等。其中,起诉状中需要包含当事人双方的身份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等,还应当包含起诉方的请求与理由,请求主要围绕的分割、夫妻共同的分担和子女的归属三大块。准备好这些资料之后,就可以到被起诉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法院,或者是居住满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进行起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

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院提起离

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

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的,应当

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

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行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lawjid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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