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已经退还了还追责吗

广告位

问题解答: 失业金已经退还了一般不追责。根据规定,不符合享受失业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

问题解答:

失业金已经退还了一般不追责。根据规定,不符合享受失业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二十八条

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全能资源阁来源链接:http://bfbikes.com/

为您推荐

广告位

发表回复

0条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