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逾期利息的起算时间通常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一般会约定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如果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那么承包人就可以开始计算逾期利息。
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情况下,工程款逾期利息的起算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在施工合同中约定了预付款的情况下,逾期利息可能会从预付款的应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争议,可能会影响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和逾期利息的起算时间。
建议参考: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规定了承包人可以主张逾期利息的情形和计算方法,包括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利息起算时间。
2、《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该办法对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的程序、方法、标准等作出了规定,其中也涉及到工程款逾期利息的计算。
3、各地的相关规定: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特殊的规定,例如对逾期利息的起算时间、计算标准等作出具体的规定,承包人在主张逾期利息时,需要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 号)
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第十八条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以上内容具体告诉你关于工程款逾期利息的起算时间该如何确定?的问题的答案,除此之外,本文还介绍了工程款逾期利息的起算时间的具体流程。相信你已经从文中得到了你想要的答案。如果您还想咨询工程款逾期利息的起算时间该如何确定?的相关问题,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点击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