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不还会连带女儿吗?这是很多人都关心的问题。如果父母的债务确实无法偿还,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包括查封、冻结财产等措施。如果父母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其子女的财产。
但是,这种情况并非绝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借款合同是一方向另一方借款人借款,借款人必须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这意味着,只有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父母明确将女儿的财产作为还款担保,或者在借款合同中明确规定女儿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才能向女儿追偿。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的财产由其法定代理人管理。”也就是说,未成年人的财产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管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债权人可以随意追偿未成年人的财产。如果父母没有将女儿的财产作为还款担保,或者在借款合同中明确规定女儿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是无法追偿女儿的财产的。
因此,如果父母的债务确实无法偿还,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只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规定女儿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才能向女儿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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