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 : (2006)武侯行初字第30号
案件名称 : 原告黄金成等9人诉被告成都市武侯区房产管理局行政备案登记行为一案行政裁定书
法院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 成都市
案件类型 : 行政案件
案件类型编码 : 3
审理程序 : 行政一审
裁判日期 : 2006-09-19
公开日期 : 2019-12-09
当事人 : 黄金成;冉寒波;曾夏荣;赵云碧;唐跃兰;吉元;郭桐楷;李继奎;胥洪堃;成都市武侯区房产管理局;成都市武侯区xxxxE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案由 : 其他(城建)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全文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06)武侯行初字第30号原告黄金成,男,汉族,1936年10月19日出生,住成都市武侯区阳街道xxxx。原告冉寒波,女,汉族,1931年11月26日出生,住成都市武侯区阳街道xxxx。原告曾夏荣,男,汉族,1943年12月20日出生,住成都市武侯区阳街道xxxx原告赵云碧,女,汉族,1949年10月25日出生,住成都市武侯区阳街道xxxx。原告唐跃兰,女,汉族,1948年12月26日出生,住成都市武侯区阳街道xxxx原告吉元,男,汉族,1974年10月10日出生,住成都市武侯区阳街道xxxx。原告郭桐楷,男,汉族,1929年5月7日出生,住成都市武侯区阳街道xxxx。原告李继奎,男,汉族,1932年12月6日出生,住成都市武侯区阳街道xxxx。原告胥洪堃,男,汉族,1939年12月18日出生,住成都市武侯区阳街道xxxx三。委托代理人何佳林,四川合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成都市武侯区房产管理局。住所地: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2号法定代表人陈增林,局长。第三人成都市武侯区xxxxE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地址:成都市晋阳路422号。负责人吴敬仁,主任。原告黄金成等9人不服成都市武侯区房产管理局行政备案登记行为一案,本院于2006年9月12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黄金成等9人于2006年9月18日以其已申请参加到其诉成都市武侯区房产管理局对成都市武侯区xxxxB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行政答复行为一案中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本院认为,原告黄金成等9人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黄金成等9人撤回对被告成都市武侯区房产管理局的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黄金成等9人负担。审判长 王佳舟审判员 曾 艳审判员 王俊波二〇〇六年九月十九日书记员 夏 南 更多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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