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力义务内容的规定:1、对外代表公司参加民事活动的权利;2、按照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职权等。关于公司法人权力义务内容是怎么规定的问题,下面法务时刻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公司法人权力义务内容是怎么规定的
1、公司法人权力义务内容的规定:
(1)对外代表公司参加民事活动的权利;
(2)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职权;
(3)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
(4)接受公司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十三条 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二、法人变更所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如果是变更公司的法人的话,国家要求必须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需要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企业的营业执照,公司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相关文件等到工商局办理。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务时刻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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