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建议参考:
1、在进行道路施工或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活动前,务必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2、遵守道路施工区域的交通指示和标志,确保安全通行。
3、如发现未经批准的道路施工或违法行为,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有前款行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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