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艺传承方面业绩总结 第1篇
关键词:音乐类非遗保护;传承;保存
一、保存、保护和传承
民间音乐保护的基本模式就是收集、整理、研究、传承,它们常常由不同层面,不同身份的人员来完成。在保护和传承方面,涉及到歌种、乐种、剧种、曲种,以及各级传承人,具有不同的难度。在保护的同时,传承也十分重要,从总体看,传承可以分为较专业的传承和普及型的传承。按照目前中国式的传承方式,一种就是相对传统化、较原始式的表演,另外一种就是新创作式的表演,即旧瓶装新酒,这在中国几乎所有的地区都很普遍,这也是中国民间文化传承的一种标志性形式。近几年,在许多地区,利用中小学校进行一些普及型的传承也越来越得到重视和运用,即让学生表演传统的音乐,但常常已有大量的改变,因而也只是一种局部的、片段式、形式化的传承。“非遗”真正意义上的传承在今天已十分艰难,历史上的家族式、师徒式的传承方式已逐渐消失。人们常常将保护与传承一起陈述,事实上这二者之间在具体操作时有着完全不同的性质和方式,因此对于“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必须区别对待。
如果说保护就是将“非遗”材料收集、整理、出版的话,那么传承的问题则要困难许多,目前在许多地区都面临这样境遇。事实上我们也应该思考:为什么一定要传承?今天的社会环境与历史已天壤之别,客观上有许多“非遗”项目很难传承;即使一些今天看来似乎还能传承的项目其实很快就会中断,这也符合这些文化遗产的自身生存规律。而目前大量的伪传承、假传承,事实上是走向了传承的反面。
二、保护和研究层面
当“非遗”成为某种项目或课题时,相应的研究也会开展,研究者有文化干部,也有高校教师,特别是后者,他们是目前“非遗”研究的主体力量。但由于“非遗”研究其实是一份专业性十分突出的工作,因此研究质量难以保证。目前的理论研究者较多,但一个普遍的问题是一些研究者与最基层的文化干部之间缺少联系,与“非遗”缺乏应有的情感沟通和联系,即使是采风也是走马观花式,只是将“非遗”作为科研的项目,而不能真正体验“非遗”生存的历史感、空间感,因此难以真正接近“非遗”,也就不能真正认识它们;另外研究者自身缺少必要的学科训练,只是通过历史资料的梳理、音乐材料的基本分析、传承人的口述采访等等的综合,结论所面对的非遗项目。这样的研究方式目前带有很大的普遍性。
“非遗”的保护方式之一是活体保护,也就是传承人的保护;目前传承人根据“非遗”项目的性质、成就,以及专业水平而划分为部级、省级和市级。客观的说,目前现存的传承人基本上还曾经得到过真正“非遗”传统的传授,也就是得到过真传的,以后将很难再有这样的传承人。针对目前各种观点和情况,对各级传承人进行音像资料的收集和保存是最合理的选择,这与发展和传承的任何观点也不冲突。但这样的音像资料收集应该由一个相对专业和规范的机构部门来完成,审核的程序很重要,所以设立完善的制度十分必要。
三、研究性保护
在音乐类“非遗”的保护形式中,研究是目前较为普遍的方式。针对民间音乐的多元组成,研究者们一般关注音乐遗产中的基本理论、民歌歌种(准歌种)、器乐乐种(准乐种)、戏曲剧种、说唱曲艺曲种、宗教祭祀类的仪式音乐,另外还有相当的研究则关注与这些民间音乐相关的民俗、历史、文化、生活方式等。研究方法方面,一种是以传统的民族民间音乐的研究手法为主,即重视“非遗”的音乐形态的研究认识,一种则是以民族音乐学的方式进行,即重视“非遗”中的音乐对象与文化、历史、民俗、仪式等元素的关系。二种研究方式的侧重点不同,但都从不同角度对研究对象进行了较为全面和深入的解读,客观上起到了保护的作用。
目前音乐类“非遗”研究范围在涉及面较宽的局面下带有某些不平衡:一是民族范围不均衡,即汉族地区居多,少数民族的研究少,原因是少数民族音乐本体研究的困难、方言复杂、研究者科研经费少、时间缺少、研究周期长、少数民族地区科研力量缺少等;二是地域不均衡,平原地区多,山区少;三是体裁不均衡,声乐形式多,器乐体裁少;特别是关注民歌类的多,戏曲说唱类的少;四是具体音乐形态关注少,关心民俗的多;五是关注目前生存状态的多,对其历史功能认识的少;等等。目前的研究成果包括:专门著作、各级课题论文、研究生及本科生毕业论文、学术杂志发表的论文、研讨会提交的论文等形式。
目前学术界在全国范围内关于音乐类“非遗”的学术活动包括:各级文化部门定期举办的“非遗”新项目评选、新传承人评选,由中国传统音乐学会、中国民族音乐学学会、艺术研究学会、高校等学会部门组织的各种学术会议。与许多研讨会一样,这样的会议常常是将一段时间内的研究成果进行小范围的交流,但事实上很难交流,发言者一般是自说自话,与会者也很少了解其他的“非遗”项目,所以一般只能起到信息互通。所以现在常常设定会议的主题,从而使得每一个问题的认识得以交流、上升,以获得一定的结论。
目前的“非遗”研究中间,一个较普遍的现象是对音乐的研究少,特别是对具体音乐形态的研究更少,这个现象的发生有多重原因:一是基本的音乐训练不合格,不能记谱,不能分析既有的音乐材料;二是过分强调文化、历史、民俗,事实上离开音乐本体去谈及文化本身就存在较多的疑点;三是不了解基层的具体情况,特别是面临的实际困难,而一味简单地强调保护、传承;这样的结果往往并不能为“非遗”贡献任何作用。以上所陈述的现象其实也是研究者所存在的困难。针对这样的现状,对研究者的培养机制有待形成和完善。
技艺传承方面业绩总结 第2篇
〔关键词〕艺g职业院校 传承 表演类非物质文化 实证研究
湖南有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全省有99项部级保护项目,部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76人,省级保护项目220项,省级保护传承人231个;同时,19个地方剧种全部纳入了“非遗”保护项目。在湖南省级“非遗”项目220项中,传统音乐(32项)占总比例的,传统舞蹈(37项)占总比例的,传统戏剧(61项)占总比例的,曲艺(15项)占总比例的6%,这些共占总名录的 。湖南独立设置的艺术职业院校有湖南艺术职业学院、衡阳市艺术学校,一直在进行着表演类“非遗”项目诸如地方戏曲、地方民歌、民间舞蹈的教育传承与保护工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特殊专业人才的培养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因各种原因也遇到了发展瓶颈。本文以湖南省为例,分析艺术职业院校传承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优势与角色定位,探讨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以期引起各方关注。
一、艺术职业院校传承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优势与角色定位
(一)基于文化自信的艺术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文化自觉是我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老先生关于乡土中国变迁与重建的观点,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自己的文化要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特色和发展趋向,从而增强自身文化转型的能力,并获得在新的时代条件下进行文化选择的能力和地位。
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我省乃至全国戏曲教育走向低谷,教学成本高、优质生源少、就业出口窄,发展面临巨大挑战。湖南的艺术职业院校对继续传承和发扬包括戏曲在内的湖湘本土文化的信念没有动摇,凭着高度的文化自觉,不怕清贫,不顾寂寞,始终如一地坚持民族传统文化人才的培养和濒危艺术的挽救,为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继承和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湖南的艺术职业院校对于传承本土传统文化的执着信念和坚定态度,不仅是为了表达对办学传统的敬意和情感,更是体现了一家文化单位的责任与担当,体现了在深刻洞察文化发展、教育发展基本大势的基础上所形成的高度文化自觉。
(二)基于审美文化的“课堂+舞台”演学结合人才培养。“审美文化”概念由席勒在1793~1795年间撰写的《美育书简》种提出,席勒认为理想的人是知情意完美结合的统一体,它们形成了三种文化状态:自然状态、道德状态、审美状态。20世纪初,大思想家和教育家杜威()阐述了这一思想,提出“完美的经验即艺术”和“艺术即经验”的见解。
艺术家必须具备一定的技巧,而这种技巧部分是通过个人经验,部分是通过分享他人的经验。艺术职业教育的专业课是以经验为中心的教学,它的教学是以活动为中心。鉴于此,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提出了 “课堂+舞台”演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堂主要培养艺术专业所必需的理论知识与文化素质,舞台着重培养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
杜威同时指出:一种正常经验不管有多么好,要想成为审美经验,就必须首先具备强烈性、完整性和清晰性。舞台表演技巧(如戏曲表演的“四功五法”)的形成,更是需要有一个“养成”的过程,要日复一日地进行基本功的训练,也就是“拳不离手,曲不离口”。湖南艺术职业院校专业课程按其内在的逻辑,始终围绕着演艺职业教育实践活动从广到精、由浅入深而发展,课堂教学场所模拟舞台环境,课堂教学的内容力求搬上校园实验剧院舞台:体现教学技能进度和难度的单一性展示;体现素质修养的多重性演出;突出艺术个性的专场演出;体现人才培养总体质量的综合性(毕业)演出。同时学院通过“专业+产业”、“培养+就业”等动态组合,实现学校到演艺团体、学生到演职员的无缝对接;教师实施项目化教学,由剧目导向任务驱动,让舞台和观众来检验学生的学习成果。学生在直接获得真实舞台体验的同时,还完成了课程的学习;同时剧目驱动激发了学生的学习欲望,这样教学效果与人才培养质量通过舞台展演直观地展示给社会。
基于审美文化的“课堂+舞台”演学结合的人才培养特色有:一是强调舞台实践,突出了舞台技能的打磨和演员素养的培育;二是教学需要大量具备“双师型”背景且具有丰富舞台实践经验的艺术类专业教师;三是专业艺术院校需要长期深厚的艺术积淀、成熟的教学模式和流程的积累以及众多艺术家的聚集,这种特有审美文化氛围不是一个学校短时间内可以形成的。
(三)基于文化市场的院团校企合作。职业教育的专业建设具有市场性,因而专业建设受市场规律、市场机制、市场原则的影响和制约。艺术职业教育在产学研结合背景下,我省专业艺术教育与行业的密切联系,为学生就业、师资交流、艺术实践等提供了畅通的渠道,人才培养坚持以职业为导向,以实践项目为载体,学校、企业、行业、政府共同参与,全面、系统地进行教学改革。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为了更好地服务湖南文化强省建设培养其所需要的高层次高技艺人才,学院在全国艺术院校中率先提出了“围绕舞台,造就人才;依托文化,面向市场”的人才培养理念,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衔接,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二水分流”、“两轮齐驱”的情况下,采用灵活、多变的柔性管理来适应“客户需求”。一是院团结合,其特点是学院与行业结合,为行业培养人才;行业成为“婆家”,直接参与人才培养过程,择优录用毕业生和提供实习实训场所。“院团结合”还表现为专业教学由学院和剧团共同负责,文化教学由学院负责。其二是校企(院团)合一。为了接通与文化市场的联系,艺术职业院校对内设立了艺术实践部,对外或设立了演出公司,或设立艺术团。通过演出公司或艺术团,架起一座学院通向文化市场的桥梁,实现产学研的有效结合。通过这一桥梁,毕业生实现了零距离就业,学院的各种艺术实践活动也可以直接进入演出市场。其三是成立艺术职教集团。通过集团化办学形式,完成学校与企业资源存量的优化组合,实现了艺术职业教育规模化、集团化发展。如湖南艺术职业学院牵头组建的湖南演艺职业教育集团。
二、艺术职业院校传承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省艺术职业院校传承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取得了系列成果,但不可否认,其前景面临挑战,不容乐观,需要我们认真审视,砥砺前行。
(一)文化空间角度考量――在时空受到挤压中寻求突破。“文化空间”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关键概念。其内涵指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具有特殊价值的事物的集中体现,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外展示的集中场所,也是举行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活动的特定时间。
我国独立设置的艺术高职院校基本上是在原艺术中专学校的基础上升格组建的,规模较小,发展面临诸多问题。在教育部10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中,没有一所是艺术高职院校。我省上世纪80年代初在长沙、衡阳、邵阳、常德设立了专门的戏曲学校4所。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加上受戏曲专业本身的特点所限制,以及其它文化元素的冲击,后来这些学校纷纷更名为艺术学校,而戏曲萎缩成为其学校的一个专业科;本世纪初,文化部门管理的艺术中专学校由于没有得到足够的扶持,最终走向并校之路。常德艺校(原常德戏曲学校)2003年并入常德师院音乐系,戏曲专业彻底消亡。在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今天,并校之路并没有停止,反而愈演愈烈。邵阳艺校(1976年为地区文艺训练班,1986年为邵阳戏曲学校,1995年为邵阳艺校)2012年脱离市文化局管辖,与当地几所中等职业学校合并,归属市教育局管理。郴州艺校2013年与当地几所职校合并为湘南幼儿高等专科学校。目前,我省归属文化行业管理的仅有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和衡阳艺校,还没有一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学院。由于学历层次低,造成我省艺术教育招生质量难以保证。优秀的本土艺术苗子无法接受低层次的本土专业艺术教育,这样优质生源流失严重,使我省难以培养出高层次艺术人才。
艺术职业院校传承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空受到挤压,需要寻求突破口,去改变规模小、效益低、资源分散、竞争力弱的局面。这样,一要争取公共财政加大对艺术职业教育的投入,发挥社会力量办学的作用,为社会各方投资办学提供有效的政策支持和畅通的渠道保证。二要艺术职业院校自身也要强化经营意识,积极通过空间拓展和资源重组,盘活现有教育资产,进行规模化、集团化、集约化、集成化经营。三要完善人才培养格局,当前湖南要加快建设艺术本科院校,实现中专―高职―本科三个重要环节的教育。
(二)文化生态角度考量――从教育圈与生活圈中寻求互动与平衡。文化生态是把人类文化放到具体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中加以研究,并着重强调文化与环境的互动。 杜威认为,如果艺术被严重地孤立于生活之外,它就失去了自己最基本的原料:人的日常经验。艺术遗产形成于民间,更需要有民g生活基础的人进行传承。艺术职业院校要从教育圈与生活圈中寻求互动与平衡,重点考察传承的现实活态特征,不画地为牢、不固守一隅,开放办学。在具体的办学过程中,在班级授课时要多请民间艺人进课堂,要加强课外采风学习,要与社会劳动、生产实践和日常生活相结合。要通过允许学生依据实际需要推行工学交替,适当延长学习期限或分阶段完成学业来达到培养的柔性化。只有这样才能保持在更多日常生活中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挥其原有的独特历史文化价值,这也就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其最初被创造和流通的区域内保持长久的吸引力和广阔的辐射力。
其次是传承的不平衡性。如衡阳湘剧、邵阳祁剧是入选首批部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地方代表性艺术种类,到目前只有中专层次教育;而其他如常德丝弦、岳阳巴陵戏、湖南曲艺等等则几乎没有培养机构和稳定的师资,只能重新回到“师傅带徒弟”的状态。
教育管理者要顺应经济和文化的发展需要,合理进行职业教育资源统筹和配置,要根据社会的实际需要,增强学校办学活力,合理调整专业设置、拓宽专业面;并在巩固和提高基础学科、精办长线专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表演类“非遗”特色专业。
(三)传承主体考量――从后继乏人到美育兴国。当前,农业文明主流的“非遗”表演艺术逐步走向工业文明的边缘。表现在艺术职业教育领域是生源数量的锐减。如传统戏曲方面,很多人因为看不到前途不选择学戏曲,导致艺术职业院校传统戏曲招生非常困难。文化的全球化使年轻一代人更容易接受社会的主流文化,国民教育不能提供文化遗产所需的社会人才,导致传承后继乏人。由于功利因素的诱导,湖南表演“非遗”艺术在一定程度上面临更大的濒临灭失的危险。如湘剧,解放初期,全省有25个湘剧班社,而现在仅存三个湘剧团(湘剧保护传承中心);解放初期,湘剧经常上演的剧目有300多个,其中至少有三分之一是优秀的传统剧目,但现在能上演大概仅有三十来个传统剧目。
让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能够延续,关键是加强接班人的培养。我国的大中小学教育都重视德智体教育,却忽视了美育教育。早在新文化运动时期,北大校长蔡元培强调各级学校要重视美育。有鉴于此,各级学校要认识美育在人成长中的重要作用,要树立“美育兴国”的理念。学校教育在传承表演“非遗”艺术方面要不断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培养格局。一要建立正规的教育启蒙机构。建议由政府主导,与幼教单位协商,建立正规的戏曲教育启蒙机构。二要加强学校通识教育,建立生源基地。在中小学开展戏曲进课堂活动。积极与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将具有本地特色的“非遗”知识纳入素质教育内容,开展相关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向中小学生推荐优秀“非遗”曲目,支持学校建设“非遗”表演社团和兴趣小组,与中小学和本地“非遗”艺术表演团体合作开展校园普及活动。艺术职业院校的师资要积极担任中小学特聘“非遗”专家和学校兼职艺术教师。三要充分发挥艺术职业院校的传承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教育的强项,做大做强艺术中职和高职“非遗”传承专业教育,落实大中专“非遗”表演艺术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对中等职业教育“非遗”表演专业学生实行免学费。四是高等学校要加强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科建设和理论研究。
参考文献:
技艺传承方面业绩总结 第3篇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分析
大量学者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进行了分析与研究,找出当前体育非遗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主要问题提出应对策略。已有的研究主要是对某一地区的体育非遗进行研究,从宏观层面和具体项目入手的研究较少。朱宗海[3]将河南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归为传统武术类、表演艺术类、民俗社会类、类、集群项目类和文化空间类等6大类。首先传统武术类在体育非遗中所占比例最大,约占省级体育非遗总数的64%左右,这与其历史悠久、健身效果明显和群众基础良好的特点有着密切联系,具有广泛且良好的发展空间。其次是表演艺术类和民俗社会类,两者约占河南省体育非遗总数的27%左右,表演艺术类包括猴艺和梅庄马戏等5项,这些项目至今还在民间广为流传,有着巨大的商业空间;民俗社会类主要是大营社火和打铁花等,其表演形式不太一样,但本质并无太大偏差;文化空间类主要指马街书会,是由民间群众自发组织的以展示各种民间曲艺说唱的大聚会,这种一年一度的大盛会为民间曲艺的传播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平台。河南省历史文化悠久,孕育了丰富的体育非物质文化,使其具有资源丰富、地域文化强、继承与创新和表演趣味性强的特点。尽管如此,河南体育非遗还存在着大量问题,比如项目种类单一,有研究表明:“河南省共拥有部级体育非遗项目5项,而武术就占据其中4项,省级的33项中武术也占据了21项之多[3],一方面证明河南武术资源丰富,但同样也反映出河南体育非遗项目种类单一问题严峻。另外,资金的严重短缺、缺少理论支撑以及尚未形成核心产业群等都是河南体育非遗亟待解决的问题。刘茂昌[4]对渭河流域的传统体育文化进行了实地调查,将当地体育非遗归为仪式性活动、功利性活动和娱乐性活动。仪式是在特定的场合个人或群体的祭神以及老祖先,祈求来年顺利平安、五谷丰登,代表项目有羊皮鼓舞、鞭杆舞和马社火;功力性活动的代表项目是壳子棍,活动主体以男性为主,古时候的壳子棍是渭河流域看家护院与保家卫国的重要功夫;娱乐性活动就是能够起到强身健体和陶冶情操的价值,其代表项目有打梭、踢毽子和跳方等,但随着西方体育的强势来袭,这些传统的体育项目即将面临失传的风险。当前,关于体育非遗现状的研究主要突出研究地域性集中的特征,多集中在河南、陕西和渭河等地;尽管各地域体育非遗项目开展各不相同,但存在问题基本一致,多是项目种类单一、资金投入匮乏以及缺少传承人和保护体育非遗的专业人员。未来研究应注意以下3个方面:一是扩大研究地域;二是拓宽研究范围,当前研究多是对某一区域为个案进行分析,而将某一项目作为个案进行研究的较少;三是从微观入手提炼宏观规律及对策,指导更多体育非遗的良性发展。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
关于体育非物质文化资源开发的研究成果较少,成果多集中在体育旅游方面。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一些体育非遗的传承人开始将体育产业与旅游产业融洽的结合起来,比如:四川青城派掌门人就将其门派文化与技术与青城山旅游巧妙的融合在一起,且取得不错效果。已有的研究主要是针对于少数民族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如:胡庆龙等人的《那达慕体育文化与旅游》[9]和崔国文等人的《从民族体育旅游资源的开发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10]等多篇文章,分别对内蒙古和新疆等个两地方的体育旅游业进行考察研究。也有不少学者从经济学角度入手,探讨体育非遗文化为该地区经济的发展带来的促进价值,如李凤新[11]一文,以那达慕为纽带,论述其如何壮大文化旅游业,促进该地区的经济发展。上述研究表明,体育非物质文化的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已经引起众多学者的关注,但在总体上尚未形成完整合理的理论体系,研究不够深入,基础性研究多,应用性研究少。未来应提炼出具有普适性的宏观规律以指导不同体育非物质文化的资源开发。
2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述评与展望
技艺传承方面业绩总结 第4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 认识方法 组织方法 教学手段
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设计,与学生共同在教学过程中实施的,以教学目标为指导,贯穿整个传承教育的过程中的活动方法,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方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方法设计三个方面的内容,包括:1.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的认识方法,2.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的组织方法,3.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学手段。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的认识方法之观察方法
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的认识方法包括:观察法、逻辑方法、记忆方法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观察法,是指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事物和形式,进行有目的和有计划的认知过程,从而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法。由于观察是学生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起点,是学生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感性知识、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表象、理论联系实际、以此形成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观念和技能的重要方法。因此观察法是学生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首要方法。
1.非物质文化遗产观察法的分类
观察法种类繁多,按照不同的标准分为不同的类型,如,按照观察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实物观察、模型观察、操作实践观察等;按照观察的地点不同,分为:室内观察、野外观察、实地观察等;按照观察者目的不同分为:观察了解、观察学习、观察研究。观察法类型多样,这就要求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的要求,合理选择观察形式,争取最大限度的发挥观察法的作用。
2.非物质文化遗产观察法的操作要求
首先明确观察目的。学生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习过程中,传承人会提出观察要求,观察什么?观察哪里?怎样观察?学生首先弄清楚观察的目的,从而指导观察活动的有效进行。这就一方面要求传承人指导学生提出合理的观察目的,一方面要求学生以目的确定观察重点,抓住观察实质。其次为观察作好前期准备。这就要求学生在观察非物质文化遗产前做好相应的知识和技能储备,预习教材,查阅资料,收集信息,也可以设计相应的观察表格,进一步明确观察目的,最大限度的为后续的观察做好准备,争取在观察的过程中提高一个认识的档次。在观察过程中注意提出观察问题。观察问题的提出是观察活动得以进行的助推器,在提出问题的同时,不断深入观察层级,注意分析感性材料,透过现象看本质。做好观察记录。在观察的过程中,注意记录观察的结论,为后续观察总结做好准备。认真填写观察表格,可以做好文字记录也可以做好声像记录。观察记录可以为长期保存创造条件。进行观察总结。观察总结可以采取多样的形式,如:书面总结、口头汇报、交流反思。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的组织方法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的组织方法按照传承人和学生在整个教学过程中的关系分为三类:分为言传方法,身教方法,实践方法。它的分类示意图如下: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的教学手段
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手段包括:包含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的各类教材、非物质文化遗产图表、非物质文化遗产模型、非物质文化遗产标本、非物质文化遗产演示仪、非物质文化遗产课件、非物质文化遗产声像资料、计算机辅助教学手段。
由于计算机辅助教学使课堂容量加大,这就存在课程资源开发方面内容。计算机辅助教学内容信息大,除了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题内容外还包括与之相关的内容,以充实课堂,扩大学生知识面、调动学生积极性。需要教师在课外最大限度的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课程的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课程资源开发主要包括:学校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资源库的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资源的开发途径、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资源设计。
1.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资源库的建立
2.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资源的开发途径
3.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资源设计
首先,符合认识原理,即由浅入深。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课程资源方面,类型多种多样,认识难度各异,这就要求课程设计者们研究学生的年龄智力差异,尽量设计符合该年龄段学生认识水平的课程资源。欣赏类、常识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资源,适宜安排在较低年龄的阶段学习,小学初中年龄阶段;操作类、实践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资源应该安排在高年级阶段高中、大学、专业技术院校学习掌握。
技艺传承方面业绩总结 第5篇
关键词:高校教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方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经过世代承袭的产物,是民族记忆与文化的重要载体。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了相应的冲击,面临着艰难的处境,所以相关部门要予以重视,加强保护工作。高校教育对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以及文化传承与弘扬起到了重要作用。所以高校在教学中要充分融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内容,通过课堂教W与课外文化保护活动的结合,促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高校教育的意义
我国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人类历史发展长河中留下了无数宝贵的精神文化,对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需要政府的力量,还需要社会大众共同努力。高校教育具有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的作用。高校在教学过程中融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内容,能够促进民族文化的发展,使当代大学生成为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的主力军;能够推动我国民族文化的传承,增强文化竞争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高校教学活动中融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内容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文化保护的作用。将当代教育与民族文化进行融合,有利于形成全新的文化保护与传承体系,在增强校园文化氛围的同时,加强大学生对民族文化的重视与保护,延续传统文化的生命力。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高校教育的方式
1.设立专业,在课堂教育中融入传统文化概念。课堂教学是当前高校培养人才的主要方式。非物质文化遗产要融入高校教育,就必须在课堂教学中得到充分体现。教师要总结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的主要内容,制订合理的教学计划,设立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专业,增强教学的有效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需要更多的专业性人才。但是就目前我国的高校教育体系来看,还需要加强教育专业的设置。在文化底蕴较为浓厚的地区,要将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充分融入高校教育中,在高校中培养更多与此相关的人才。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社会学和人类学的范畴,高校要在相关专业的基础上进行教学结构的革新,改变原有的教学内容,使其融入教学过程中。要对其他专业要进行相应的补充,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重要的选修课融入教学实践中。高校在编写教材时可以融入曲艺杂谈、音乐舞蹈、剪纸刺绣等传统文化资源,加大宣传力度,从而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以往的教学大多是单方面的口头讲述,这样的教学很难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教育中融入了多媒体信息技术,这样教学地点可以设置在相关的文化场所,如文化展演厅、村落社区等地,让学生在真实的环境中感受非物质文化遗产。
2.开展教学保护活动,保障文化遗产的传承。教师在教学活动前,要对非物质文化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构建适应当前教育发展的教学体系。要认识到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意义,探索相关的教学模式与方法。高校要充分利用人才培养的优势,发挥文化教育对人才培养的作用。如高校可以成立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社团组织,鼓励大学生参与到文艺演出、学术研讨会、知识竞赛等活动中。
3.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工作。为了让大学生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继承者,教学中不仅要让学生感受到文化的力量,课外还要进行研究活动,安排学生到技艺传承人所在地、文化展馆等场所进行探究学习。教师指导学生研究相关课题,然后学生通过自身走访与查阅资料的方式进行学习,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价值。
三、结语
总之,在高校教育中融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应立足于教学实际,在教学中融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
参考文献:
[1]龚春英,叶勇明.高校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教育的路径研究[J].泉州师范学院学报,2014,32(1):107-110.
[2]丹,刘慧萍.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问题及其对策研究[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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