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务时刻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广东省监狱工作计划范文(优选4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法务时刻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广东省监狱工作计划范文(优选4篇)》。
广东省_工作计划范文 第1篇
现将《关于在_系统推行狱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年7月司法部下发《_系统在执行刑罚过程中实行“两公开、一监督”的规定(试行)》以来,全国_系统积极开展狱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进一步增强了_执法的透明度,提高了_人民警察的执法水平,调动了罪犯的改造积极性,维护了监所秩序的持续稳定。同时,狱务公开工作也存在认识不够统一、内容不够规范、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狱务公开工作,推动狱务公开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实行狱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和同志“*”重要思想的积极措施,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对_工作的客观要求,有利于提高_人民警察执法水平,增强_与社会的联系,预防和遏制司法腐败,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稳定狱内改造秩序,提高_的管理水平,努力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实现我国_工作的宗旨。
实行狱务公开,必须坚持以_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五大精神和同志“*”重要思想的要求,以现行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罪犯及其家属和社会公众关注的执法热点和敏感问题为重点,按照依法公开、归口管理、注重实效、有利于监督、注意保密的原则,向社会公众公开_执行刑罚和管理过程中的法律依据、程序、结果和实施监督的方法。
二、公开的主要内容和公开方式
全国各级_机关应根据狱务公开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形式,向罪犯和社会各界公开统一规定的内容。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_的性质、任务和宗旨;罪犯法定的权利和义务;罪犯收监的规定;罪犯考核、分级处遇的条件和程序;罪犯通信、会见的规定;罪犯行政奖励的条件、程序和结果;罪犯行政处罚的条件、程序和结果;罪犯减刑、假释或又犯罪处理的条件、程序和结果;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和程序;罪犯离监探亲的条件和程序;罪犯申诉、控告、检举的处理;罪犯生活卫生的管理;罪犯的教育改造;_人民警察的法定权利、义务和纪律。
(二)公开的主要方式。
1.借助新闻媒体。_管理机关可以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布狱务公开的要求和内容,宣传狱务公开的做法及其成效。对狱务公开过程中的重要活动,可以通过召开新闻会、组织新闻单位来_采访等形式进行重点宣传。
2.运用狱内宣传手段。_可以通过设立狱务公开专栏,运用_报、狱内广播、闭路电视等媒体公布狱务公开的内容,在罪犯生活区、会见室等场所设置举报箱。
3.开展狱务咨询。各级_机关要开设狱务公开咨询电话,建立健全_机关领导的接待日制度,及时接待有关咨询来访;完善制度,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回复。各地还可以根据狱务公开工作需要,主动开展街头咨询活动。
4.印发《狱务公开手册》。各级_机关要把《狱务公开手册》,作为社会了解_的重要的书面宣传材料。《狱务公开手册》应作为罪犯入监教育教材,纳入罪犯入监教育内容。要使每名罪犯、来监探视的家属、来监考察的社会各界人士能够得到《狱务公开手册》。
三、监督途径和组织领导
(一)监督途径。建立健全严格的监督和评审机制,是狱务公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各级_机关要自觉依法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接受舆论和公众的监督,并搞好_机关的自我监督。要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切实做好建议、投诉、举报的处理反馈工作。
1.设立举报电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_管理局及各_均要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设专人值班接听登记,并按规定及时处理。
2.设置_长信箱。_要在监区和会见室设置_长信箱,接受罪犯及其亲属的投诉、举报,由专人负责开启处理。
3.建立_长接待日。各_要建立_长接待日制度,定期接待来访者,及时处理投诉或反映的问题。
4.聘请执法监督员。_管理机关和_可以在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知名人士和_机关离退休人员中聘请执法监督员,请他们检查和监督_机关的执法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领导。狱务公开涉及_执法、管理、教育改造、队伍建设各方面工作,必须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_管理局和_要分别成立狱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一名领导负责狱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教育改造、生活卫生、政治工作、纪检监察负责人组成,并设立办公室门。
…… 此处隐藏12048字,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点击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