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四大基本原则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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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公司经营服务四大基本原则是雇员租赁原则;同工同酬原则,即被派遣的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用工同筹;拒绝垫付原则,即派遣单位要按月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能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垫付;以及受益归责原则。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

问题解答:

公司经营服务四大基本原则是雇员租赁原则;同工同酬原则,即被派遣的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用工同筹;拒绝垫付原则,即派遣单位要按月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能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垫付;以及受益归责原则。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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