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前置程序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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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前置程序,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情况下,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

劳动争议前置程序,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情况下,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劳动争议都必须经过前置程序,以下两种情况可以不经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1、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建议参考:

1、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应及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劳动者在申请仲裁时,应注意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

3、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以上内容具体告诉你关于劳动争议前置程序范围有哪些?的问题的答案,除此之外,本文还介绍了劳动争议前置程序范围有哪些内容的具体流程。相信你已经从文中得到了你想要的答案。如果您还想咨询劳动争议前置程序范围有哪些?的相关问题,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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