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 : (2007)雁民初字第1822号
案件名称 : 马英杰与西安华奥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姓名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 西安市
案件类型 : 民事案件
案件类型编码 : 1
审理程序 : 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 : 2007-06-25
公开日期 : 2016-12-26
当事人 : 马英杰;西安华奥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案由 : 姓名权纠纷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二款
全文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7)雁民初字第1822号原告马英杰,男,汉族,1960年2月13日出生,住西安市,西安惠杰饼干营业部营业员。委托代理人钱新新、张小建,西北政法大学学生。被告西安华奥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科技路**。法定代表人白景洲,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李建民,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律师。本院在审理原告马英杰诉被告西安华奥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姓名权纠纷一案中,原告马英杰于2007年6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撤诉意思表示真实,理由正当合法,依法予以准许。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马英杰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600元,由原告减半承担。审判员 王立省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王 晖 更多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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