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法人的实际情况若与登记事项不一致的,其不能对抗善意相对人;并且应当及时更正登记事项。《》规定,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公示法人登记的有关信息。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典》第六十五条
法人的实际情况与登记的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六条
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公示法人登记的有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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