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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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如果符合下列情形,解除后可以领取失业金:单位与劳动者在其失业前已经累计缴费满一年的;非因劳动者的意愿造成失业的;劳动者办理了失业登记,打算再就业的。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

问题解答:

如果符合下列情形,解除后可以领取失业金:单位与劳动者在其失业前已经累计缴费满一年的;非因劳动者的意愿造成失业的;劳动者办理了失业登记,打算再就业的。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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