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名权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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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署名权的划分标准这类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有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对于这个问题,那么接下来,法务时刻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署名权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署名权的划分标准是什…

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署名权的划分标准这类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有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对于这个问题,那么接下来,法务时刻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署名权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署名权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署名权没有明确的划分标准。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怎么解决要注意什么的责任的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法务时刻温馨提示: 《》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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