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技术咨询合同范本 第一篇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作为针对 公司 项目 等的独家投标主体,为更好的推进该项目的运行,甲方拟就招投标事项与乙方合作,故双方协商一致,根据《_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事项
乙方向甲方提供 公司 项目信息和相关咨询服务,以促成投标主体与 达成交易。
第二条 咨询服务费
经甲乙双方友好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为中标总金额的 。
若因乙方提供相关项目信息,最终促成甲方与 达成交易,在每收到 支付的一笔款项后,甲方应当 10 日内按照 支付的比例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
第三条 双方责任
1、 乙方负责搜集并及时提供合法、准确、有效的项目组织和运作信息以及该项目其它竞争对手的相关信息。乙方同时保证所提供的咨询服务信息是适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并且对于促成合同是有积极意义的。
2、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咨询服务信息获得的方式,渠道不会引起第三方向甲方提出索赔、或诉讼。如果因此发生对甲方的索赔,诉讼,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抗辩,并保证甲方不受损害。
3、甲方负责组织该项目的具体实施、协调、投标、合同签订、设备供货等事项。
4、双方各自承担为承揽该项目所发生的费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第二条执行,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拖欠咨询服务费数额的1% 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 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对对方提供的企业文件、项目数据、技术秘密、调查方案、投资方案、生产信息、财务数据、商业秘密、谈判内容、相关协议等均须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将上述内容泄漏给协议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2、甲乙双方有义务要求其参加项目工作的职员及其委托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 合作期限
1、甲方指定投标主体未能得到该项目的设备供货合同,该咨询服务合同自动终止。
2、甲方指定投标主体获得了该项目的供货合同,合同执行完毕且甲方按照要求向乙方支付完毕咨询服务费后,该咨询服务合同自动终止。
第七条 仲裁条款
凡因本协议的执行所发生争执,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调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其他
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于签署后即行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律技术咨询合同范本 第二篇
合同号:
甲方 :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的各项事宜,依照_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协议如下:
一、工作内容
乙方按本协议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在甲方的配合下,指导甲方完成相关文件的编写,人员的培训,指导甲方
二、服务范围
1 服务费用: 万仟佰 拾 元(¥ .00 元)
2 付款方式: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三、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1、 乙方承担的咨询服务包括与上述服务相关的所有工作;
2、 乙方负责指导甲方服务过程所需资料收集以及提供适当的培训;
3、 乙方派出的技术服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和工作纪律,甲方若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对
其工作不满意,可向乙方提出投诉或异议,乙方将酌情调整;
4、 乙方技术服务人员负责拟订咨询工作计划,并须告之甲方,服务工作计划执行过程中的任何
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收到通知的一方如在三日内无书面异议,视为认可;
5、 乙方对甲方工作而涉及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
6、 甲方提供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的交通、食宿条件及相关资源;
第 1 页 甲方: 传真: 邮编:
7、 甲方应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配合乙方技术服务人员的工作。
四、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2、 违约方除承担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咨询服务费外,还应支付给守约方违约(按合同金额的25%)
以弥补给其造成的损失;
3、 违约方必须明确责任后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违约费用,否则,每月按总金额的交付滞纳金。
五、争议解决法律适用
1、 本合同受_法律约束,有关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和履行过程中的一切纠纷均由甲
方所在地的_法院管辖处理;
2、 双方所达成的任何其它一致均构成本合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其中若有冲突之处,以最后达成的为准。
六、合同文本、文字及生效
1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后生效;
2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各方执壹份。
甲方代表签名(盖章)
乙方代表签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法律技术咨询合同范本 第三篇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据《_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技术咨询(该项目属_____________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协作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____(时间)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
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验收、评价方法
咨询报告达到了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要求,采用_____________方式验收,由________方出具技术咨询验收证明。
评价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咨询费用及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种方式)
本项目费用(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_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______条约定,_______方应当承担以下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违反本合同第______条约定,_______方应当承担以下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采用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约定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①被告住所地
②合同履行地
③合同签订地
④原告住所所地
⑤标的物所在地
九、其他(上述条款未尽事宜,如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法律技术咨询合同范本 第四篇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_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 月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二十八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
第九条委托人应在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二直接经济损失x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二十四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
第二十七条双方同意用支付酬金,按汇率计付。
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使用说明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包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和《建设工种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专用条件》)。
《标准条件》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委托,委托人和咨询人都应当遵守。《专用条款》是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点和条件,由委托人和咨询人协商一致后进行填写。双方如果认为需要,还可在其中增加约定的补充条款和修正条款。
《专用条件》的填写说明:
《专用条件》应当对应《标准条件》的顺序进行填写。例如:第二条要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如工程类别、建设地点等填写所适用的部门或地方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有关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在协商和写明“建设工种造价咨询业务范围”时首先应明确项目范围如工程项目、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以及所承担咨询业务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盖工程范围相一致。其次应明确项目建设不同阶段如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阶段或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中投资估算、概算或预算的内容等。
在填写建设工种造价咨询酬金标准时应根据委托人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内容繁简程度,工作量大小、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在签订合同时预付30%预付款元,当工作量完成70%时,预付70%的工程款元,剩余部分待咨询结果定案时一次付清。如果由于委托人及第三人的阻碍或延误而使咨询人发生额外服务也应当支付酬金,并应约定好酬金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时间,在写明其支付时间时应写明其后的多少天内支付。
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设立奖罚条款,但必须是对等的。
法律技术咨询合同范本 第五篇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顾问方):
法定代表人: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履行。
2、本合同的履行方式:
三、委托方的协作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 日内,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件: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验收、评价方法
咨询报告达到本合同第一项所列的要求,采用方验收,由方出具技术咨询验收证明。评价方法:
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本项目报酬(咨询经费):人民币 元。
顾问方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的经费为人民币 元,由 方负担。
2、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一次支付:人民币 元,时间: 年 月 日。
(2)分期支付:人民币 元,时间: 年 月 日 ;人民币 元,时间: 年 月 日。
(3)其他方式: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 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 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_________。
(2)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 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_________。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一、附则
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法律技术咨询合同范本 第六篇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邮箱:邮箱:传真:传真:
甲方因事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聘请乙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现依据我国《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各方诚信履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执业律师为甲方办理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律师费;
4、甲方指定电话:为乙方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四条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根据《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采用计件收费□按比例收费□方式,甲方在签定本合同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元人民币。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项违法、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甲方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律师费等情况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师费、工作费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要求变更、终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甲方还须按照逾期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情势变更
乙方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师的工作量增加,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增加律师费。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第十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甲方:乙方: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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