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诈骗案的立案的(网络诈骗最新立案标准)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网络诈骗多少钱可以进行立案?
网络诈骗多少钱可以进行立案?
1、网络诈骗数额达到3000元的,达到诈骗罪标准。
2、数额较小,没有达到3000元,尚不构成诈骗罪,但是违反社会治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5~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但如果诈骗行为累计数额超过3000,就可以追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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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网络诈骗一般判多少年?
网络诈骗一般要判多少年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诈骗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帮信罪是什么罪名,已刑事拘留该怎么办?
帮信罪是指《刑法》中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规定,在明知他人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还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储存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出罚金。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如有重大疾病,可以申请取保候审,这样人可以先出来,同时由办案单位将结果报检察院。建议家属可以找个靠谱的刑事律师,无论是处理案件,还是跟公检法沟通,都更加专业。通常情况下,家属在收到公安机关寄出的《拘留通知书》后就应该去委托律师介入。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帮信罪看流水还是获利?
两者都要看,但帮信罪判刑除了流水、获利还要参考当事人的具体行为,就比如说,当事人涉嫌银行卡的张数等等,都是影响帮信罪判罚的因素。
涉嫌帮信罪,只要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属于情节严重,对于情节严重的当事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2019)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收藏!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关的刑法罪名及相关条文
近年来,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犯罪持续高发,已成为发案最多、上升最快、涉及面最广、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犯罪类型。境外“高薪招聘”、出借信用卡“刷流水”、使用goip设备组网……以上种种行为,都有可能触犯法律的底线。小编整理了20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关的刑法罪名,一起来学习!
01
诈骗罪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02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第二百八十八条【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03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04
虚假广告罪
第二百二十二条【虚假广告罪】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05
非法经营罪
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06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07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08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09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10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1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
第二百八十条之一【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12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第二百八十五条【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3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第二百八十五条【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4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第二百八十五条【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15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网络服务渎职罪
第二百八十六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网络服务渎职罪】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16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
(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17
利用计算机实施其他犯罪的罪数规定
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其他犯罪的罪数规定】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18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19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ND
所有罪名现有立案标准(定罪量刑)文件全集(2022.6更新)
素材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最新发布了《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详情点击查看)。同时,浙江、安徽、福建等个别省市发布了最新的常见罪名量刑实施细则。这里一并补充更新。
刑事案件定罪(立案)处罚全标准文件集(2022.5.1更新)
序号罪名解释全文
1
公安经侦管辖78个罪名
【点击查看,下同】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22年5月15日施行)
2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4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4月9日施行)
3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非法经营罪等3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1月1日施行)
4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1个罪名
最高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
5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修正案十一修改罪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3个罪名
两高两部《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2020年12月17日印发)
6
侵犯商业秘密罪、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权罪3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20年9月14日施行)
7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非法经营罪、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组织考试作弊罪6个罪名
最高院《审理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1月1日施行)
8
非法经营(资金结算、买卖外汇)罪1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9年2月1日施行)
9
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3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9年9月4日施行)
10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3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9年11月1日实施)
11
非法经营罪(非法放贷)1个罪名
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10月21日实施)
12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1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9年7月1日实施)
13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1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9年7月1日实施)
14
非法拘禁罪1个罪名
两高两部《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4月9日印发)
15
信用卡诈骗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非法经营(POS机套现)罪5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8〕19号,最新修订)
16
盗窃罪(盗窃油气未遂)1个罪名
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8]18号)
17
虚假诉讼罪1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8〕17号
18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1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226号)
19
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参加恐怖组织罪、帮助恐怖活动罪、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8个罪名
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高检会[2018]1号)
20
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国防利益犯罪等六章99个罪名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
21
修改、新增: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等16个罪名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公通字[2017]12号)》
22
毒品犯罪12个罪名(注:标准后期有变化)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
23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10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8号)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关于审理若干新型毒品案件定罪量刑的指导意见》(2006年8月)
24
战时违抗命令罪等军人违反职责犯罪31个罪名
最高检、军政修订《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2013)
25
贪污贿赂、渎职侵权共52个罪名(个别标准已失效)
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高检发释字[1999]2号
26
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10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4月18日施行)
27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渎职犯罪及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犯罪42个罪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2006)
28
森林公安机关管辖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1个罪名
公安部等《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2001)
29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1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10号)
30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非法经营(干扰通讯器材)罪2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7年4月17日)
31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特定行业单位人员包庇罪5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13号)
32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1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造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15号)
33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2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3号)
34
抢劫罪1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6〕2号)
35
污染环境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环境);环境监管失职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4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
36
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2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5号)
37
诈骗(电信网络)罪1个罪名
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6]32号)
38
非法行医罪1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7号)
39
偷越国(边)境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狩猎罪5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法释〔2016〕17号)
40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走私文物罪;故意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过失损毁文物罪;倒卖文物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毁损、流失罪7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3号)
41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消防责任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强令违章冒险作业案;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案;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10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
42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16号)
43
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假币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废物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7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10号)
44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非法经营(药品及原料)罪3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14号)
45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煽动分裂国家罪定罪2个罪名
两高一部《关于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4〕34号)
46
开设赌场罪(涉赌博机);非法经营(赌博机)罪2个罪名
两高一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
47
非法经营(伪基站)罪1个罪名
两高两部《关于依法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案件的意见》(公通字﹝2014﹞13号)
48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专用发票罪;非法制造专用发票罪;出售非法制造的专用发票罪;盗窃(发票)罪;诈骗(发票)罪9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46次会议讨论通过)
高法研究室《关于如何适用法发〔1996〕30号司法解释数额标准问题的电话答复》(2014)
49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1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24号)
50
寻衅滋事罪1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8号)
51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1个罪名
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3]37号)
52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2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3年1月9日起施行)
53
抢夺罪1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25号)
54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罪;非法经营(信息服务)罪2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21号)
55
盗窃罪1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
56
敲诈勒索罪1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0号)
57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1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3号)
58
危险驾驶罪1个罪名
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3〕15号)
59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1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6号)
60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2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15号)
61
偷越国(边)境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罪;骗取出境证件罪;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出售出入境证件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5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2年12月20日)
62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5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19号)
63
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3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法发〔2011〕20号)
64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2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13号)
65
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著作权罪4个罪名
两高一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1〕3号)
66
诈骗罪1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
67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4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妨害武装部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16号)
68
非法经营(烟草)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烟草)罪2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7号)
69
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
70
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2个罪名
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法发〔2010〕7号)
71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2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10〕3号)
72
(网络)赌博罪;开设赌场(网络)罪2个罪名
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0]40号)
73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5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修改的决定》(法释〔2009〕18号)
74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2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非法采供血液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8]12号)
75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机动车)、犯罪所得收益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机动车)证件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办理机动车手续)4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7〕11号)
76
破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2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7〕15号)
77
破坏军事通信罪;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2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危害军事通信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7〕13号)
78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1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7〕3号)
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8]18号)
79
毒品犯罪数量标准
两高一部《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07】84号)
80
侵犯著作权罪1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7〕6号 )
81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2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3号)
82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3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15号)
83
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1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21号)
84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传播淫秽物品罪2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1号)
85
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商业秘密罪8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9号)
86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1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8号)
87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烟草)罪;非法经营(烟草)罪2个罪名
两高等《关于办理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座谈会纪要》(高检会〔2003〕4号)
88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1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14号)
89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个罪名
全国人大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2002年8月29日通过)
90
逃税罪;抗税罪2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3号)
91
非法经营(食盐)罪1个罪名
最高检《关于办理非法经营食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高检发释字[2002]6号)(已废止)
92
非法经营(廋肉精)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2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26号)
93
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2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0号)
高法研究室《关于如何适用法发〔1996〕30号司法解释数额标准问题的电话答复》(2014)
94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等7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0号)
95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1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4号)
96
渎职侵权案件40个罪名重特大标准
最高检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2001)
97
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3个罪名
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1)
98
伪造货币罪;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变造货币罪5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26号)
99
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2个罪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罪立案标准的规定(2000)
100
交通肇事罪1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3号)
101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占用耕地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4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14号)
102
非法经营(电信业务)罪1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12号)
103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3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42号)
104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盗伐林木罪;滥发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4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6号)
105
非法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1个罪名
最高院研究室关于对《关于非法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定罪量刑标准的请示》的答复(法研[2007]144号)
106
抢劫罪1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5号)
107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1个罪名
最高检《关于擅自销售进料加工保税货物的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2000年9月29日通过)
108
倒卖车票、船票罪1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法释〔1999〕17号)
109
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非法经营(出版物)罪6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30号)
110
非法经营(外汇)罪1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20号)
各地标准文件
地区文件广东【1】广东省高院《全省法院经济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粤高法〔2013〕325号)【2】广东省高院《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粤高法[2014]301号)【3】广东省高院 《关于确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粤高法发[2015]4号)【4】广东省高级法院、检察院 《关于确定敲诈勒索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粤高法发[2014]19号)【5】广东省高级法院、检察院 《关于确定抢夺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粤高法发[2014] 20号)【6】广东省高级法院、检察院 《关于确定诈骗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粤高法发[2014]12号)【7】广东省高级法院、检察院 《关于确定抢劫刑事案件数额巨大标准的通知》(粤高法发[2013]18号)【8】广东省高级法院、检察院 《关于确定盗窃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粤高法发[2013] 16号)【9】广东省高院刑二庭《审理商业贿赂犯罪案件适用法律指导意见(试行)》(2009年10月)广西【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实施细则(桂高法[2017]142号)【2】广西壮族自治区两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桂高法会[2011]4号)【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桂高法〔2013〕219号)【4】广西壮族自治区两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桂高法会[2013]9号)【5】广西壮族自治区两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桂高法会(2013)7号)【6】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关于确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桂高法会〔2016〕6号)【7】广西壮族自治区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桂高法会[2015]6号)山东
【1】山东省高院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实施细则(鲁高法〔2017〕110号)
【2】山东省高院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实施细则(二)(鲁高法〔2017〕111号)
【3】山东省两院一厅《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鲁高法〔2017〕36号)
【4】山东省两院一厅《关于确定诈骗罪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2012)
【5】山东省两院一厅《关于确定敲诈勒索罪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2013)
【6】山东省两院一厅《关于确定盗窃罪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2013)
【7】山东省高院、检察院、公安厅《关于确定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鲁高法〔2018〕16号)
山西【1】山西省高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实施细则【2】山西省两院《关于我省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3】山西省两院《关于执行盗窃刑事案件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陕西【1】陕西省高院《关于适用刑法有关条款数额、情节标准的意见》(2013)【2】陕西省高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实施细则(2014)江苏【1】江苏省高级法院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实施细则(苏高法[2017] 148号 )【2】江苏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关于加强经济犯罪案件办理工作座谈会的纪要》(苏高法[2017] 243号)【3】江苏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关于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情节严重、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标准的意见》(苏高法[2017] 126号)【4】江苏省高级法院《关于我省执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入罪数额标准的意见》(2017)【5】江苏省高级法院《关于我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意见》(苏高法[2014]11号)【6】江苏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关于我省执行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苏高法[2011] 370号)【7】江苏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关于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苏高法〔2013〕224 号)【8】江苏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关于我省执行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9】江苏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关于办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苏高法[2011] 135号【10】江苏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烟草专卖局《关于办理违反烟草专卖管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6)【11】江苏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关于办理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犯罪案件数额标准的意见》(苏检会[2003]2号)【12】江苏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关于办理经营食盐刑事案件适用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情节特别严重”的意见》(苏检会[2003]1号)【13】江苏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关于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标准的意见》(1999)江西【1】江西省院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实施细则(2017)【2】江西省两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2014)【3】江西省公检法《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2016)【4】江西省高院《关于我省执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意见》(2013)【5】江西省两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2013)【6】江西省两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2013)【7】江西省公检法《关于办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1)【8】江西省高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死刑问题的指导意见》(2009)【9】江西省两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2011)【10】江西省公检法《关于确定我省九种侵犯财产犯罪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1998)【11】江西省两院《关于办理失火和消防责任事故案件的若干规定》(2007)【12】江西省公检法《关于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2000)【13】江西省公检法《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2016)【14】江西省高院、检察院《关于确定我省执行非法采矿、 破坏性采矿罪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豫高法【2018】163号
浙江
【1】浙江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关于确定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 数额标准的通知》(浙高法[2017]29 号)【2】浙江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关于办理“醉驾”案件的会议纪要》(浙高法[2017]12号)
【3】浙江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实施细则(浙高法审[2022]1号 )
【4】浙江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关于办理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2015年8月26日)【5】浙江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关于确定抢夺罪数额标准的通知》(浙高法[2014]76号)【6】浙江省高级法院《关于交通肇事案件适用缓刑的通知》(浙高法[2014]42号)【7】浙江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关于印发确定敲诈勒索罪数额标准的通知》(浙高法[2013]150号)【8】浙江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关于我省执行诈骗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浙高法[2013]257号)【9】浙江省高级法院《关于确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较大”标准的通知》(2013年4月17日)【10】浙江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关于确定盗窃罪数额标准的通知》(浙高法[2013]105号)【11】浙江省高级法院《关于部分罪名定罪量刑情节及数额标准的意见》(2012年8月24日)【12】浙江高级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2009年8月21日)【13】浙江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关于办理抢劫、抢夺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浙公通字[2009]22号)
福建
【1】福建省两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闽高法【2021】116号)【2】福建省两院《关于我省诈骗、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2013)【3】福建省两院《关于我省执行抢夺罪新数额标准的通知》(2014)【4】福建省公检法《关于办理利用电子游戏设施设备赌博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9)【5】福建省公检法《关于福建省盗伐、滥伐林木案件有关具体数量标准的规定》(2001)【6】贯彻落实《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福建省公安厅 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2017)
河北
【1】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2014)
【2】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冀高法[2014]37号)
【3】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冀高法〔2013〕12号)
【4】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冀高法〔2013〕26号)
【5】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冀高法[2013]73号)
【6】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诈骗罪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冀高法【2011】42号)
【7】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盗伐、滥伐林木罪数量标准的通知》(冀高法〔2001〕118号)
河南
【1】河南省高院《关于我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2013.5.13)【2】河南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关于我省诈骗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2013.9.23)【3】河南省高院、检察院《关于我省抢夺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豫高法[2014]211号)【4】河南省高院、检察院《关于我省敲诈勒索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2013.8.2)【5】河南省高院、检察院《关于我省盗窃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2013.9.23)【6】河南省高院《关于刑法有关条款中犯罪数额、情节规定的座谈纪要》(豫高法【2013】336号)【7】河南省高院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实施细则(2014.6.20)【8】河南省高院、检察院《关于确定我省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数额标准的通知》豫高法﹝2017﹞340号
湖南
【1】湖南省高级法院《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湘高法[2015]14号)
【2】湖南省高级法院 、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2014)
【3】湖南省高级法院、检察院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湘高法[2013]12号)
【4】湖南省高法《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执行数额标准的规定》 (湘高法[2013]21号)
【5】湖南省高法《关于办理敲诈勒索犯罪案件执行的数额标准规定》(湘高法[2013]15号)
【6】湖南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劫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湘高法[2013]13号)
【7】湖南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关于确定我省办理八种财产犯罪案件数额认定标准的意见》(湘高法[2012]3号)
【8】湖南省高法《关于审理盗伐、滥伐林木与竹林案件定罪量刑数量标准的规定》(2003)
【9】湖南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 厅《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性意见》(2004)
【10】湖南高院等《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湘高法发〔2019〕18号
湖北
【1】湖北省高院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实施细则(2017)
【2】湖北省高院 《关于扩大量刑规范化罪名和刑种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实施细则(二)(2016)
【3】湖北省高院《关于确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2013)【4】湖北省两院《关于确定我省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鄂高法发〔2013〕7号)【5】湖北省两院《关于确定我省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鄂高法发(2013)5号)【6】湖北省两院《关于确定我省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鄂高法发〔2012〕9号)【7】湖北省高院《关于确定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2007)【8】湖北省高院、湖北省检察院《关于确定我省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
安徽
【1】安徽高院、安徽检察院《关于二十三种常见犯罪的量刑规范的实施细则(试行)》(皖高法发[2022]1号)【2】安徽省高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执行的数额标准的规定》(2015)
【3】安徽省公检法《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15)
【4】安徽省高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执行数额标准的规定》(2014)
【5】安徽省两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2014)
【6】安徽省两院《关于抢夺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2014)
【7】安徽省公检法《关于办理合同诈骗等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14)
【8】安徽省两院《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2013)
【9】安徽省两院《关于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2011)
【10】安徽省高院、检察院《关于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皖高法(2017)98号
北京
【1】北京市高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2】北京市高院《关于适用办理盗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的若干意见》
【3】北京市高院《关于适用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的若干意见》
【4】北京市高院《关于适用办理抢夺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的若干意见》
【5】北京市高院《关于盗窃等六种侵犯财产犯罪处罚标准的若干规定》
【6】北京市高院《关于审理盗伐林木、滥伐林木刑事案件犯罪数量认定试行标准的通知》
上海
【1】上海市高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2014)
【2】上海市公检法司《关于本市办理部分刑事犯罪案件标准的意见》(沪检发【2000】122号)
【3】上海市公检法司《关于本市办理部分刑事犯罪案件标准的意见》(沪检法【2008】143号)
【4】上海市公检法司《关于本市办理部分诈骗类犯罪案件具体数额标准的意见》(2011)
【5】上海市公检法司《关于办理破坏电力设备犯罪案件的若干意见》(2006)
【6】上海市公检法司《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沪高法[2009]197号)
【7】上海市第十次检、法联席会议纪要(2011)
天津
【1】天津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2014)
【2】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扩大量刑规范化罪名和刑种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津高法发〔2016〕71 号)
【3】天津公检法司《关于刑法部分罪名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津高法发[2016]18号)
重庆
【1】重庆市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渝高法〔2018〕119号
【2】重庆市高法《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部分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渝高法〔2017〕208号
【3】重庆市高法《关于污染环境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渝高法〔2018〕119号
【4】重庆市两院《关于确定重庆市 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意见》渝高法〔2018〕22号
【5】重庆市高法《关于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的 定罪量刑幅度标准》 渝高法〔2017〕122号
【6】重庆市高法《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 所得收益罪入罪数额标准的规定》 渝高法〔2015〕206号
【7】重庆市高法 《如何处理当前刑事诉讼案件中亟待解决法律问题的会议纪要》(2014年)
【8】重庆市高法《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较大认定标准的规定》渝高法发〔2013〕8号
【9】重庆市两院《关于抢夺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2013
【10】重庆市两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2013
【11】重庆市两院《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2013
【12】重庆市两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规定》2011
四川
【1】四川省高级法院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实施细则(2014年7月1日起实施)【2】四川省高级法院 《关于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 实施细则(二)(川高法[2017]60号)【3】四川省高级法院《关于我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川高法[2013]330号)【4】四川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关于我省抢夺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川高法[2014]173号)【5】四川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关于我省敲诈勒索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 川高法[2013]443号)【6】四川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关于我省盗窃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川高法[2013]362号)【7】四川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关于我省诈骗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川高法[2011]536号)【8】四川省高级法院《关于我省交通肇事罪有关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川高法[2004]328号)【9】四川省高级法院《关于我省盗伐、滥伐林木罪数量执行标准的通知》(川高法[2004]329号)【10】四川省高级法院《关于我省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罪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川高法[2004]320号)【11】四川省高级法院《关于我省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有关数额执行标准的规定》(川高法[2004]327号)【12】四川省高级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川高法[2002]105号)
内蒙古
【1】内蒙古两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2013)【2】内蒙古两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2014)【3】内蒙古两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亊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2013)【4】内蒙古公检法《关于办理故意毁坏财物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会议纪要》(2014)【5】内蒙古两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2013)【6】内蒙古高院《关于办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5)【7】内蒙古出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标准(2015)
新疆
【1】新疆高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2】新疆高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意见》
【3】新疆高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意见》
【4】新疆高院《关于确定诈骗刑事案件犯罪数额标准的意见》
【5】新疆高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意见》
黑龙江
【1】黑龙江省高院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实施细则(2017年6月12日)
【2】黑龙江省两院《关于确定敲诈勒索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2014年1月14日)
【3】黑龙江省两院《关于确定抢夺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2014年6月9日)
【4】黑龙江省两院两厅《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实施办法》(黑人社发〔2013〕42号)
吉林
【1】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 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2014)【2】吉林省两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2013)【3】吉林省两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2014)【4】吉林省两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2013)【5】吉林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第十二次联席会议纪要(2004)【6】吉林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第十一次联席会议纪要(2002)【7】吉林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有关业务部门第十次联席会议纪要(2000)【8】吉林省公检法司1-9次联席会议纪要编纂(2000)
辽宁
【1】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一)(辽高法[2017]54号)
【2】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二)(试行)(2017年8月1日起试行)
【3】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三)(试行)(辽高法[2017]54号)
【4】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宁省公安厅《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辽高法[2013]63号)
【5】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宁省公安厅《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辽高法[2013]47号)
【6】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宁省公安厅《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辽高法[2013]111号)
【7】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宁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办理诈骗罪犯罪案件数额标准的规定》的通知(辽高法[2011]36号)
【8】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宁省公安厅《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2013)
【9】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辽宁省公安厅《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定罪数额标准的通知》(辽高法[2015]74号)
【10】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辽高法[2017] 30号)
【11】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部分毒品犯罪案件刑罚适用的指导意见》 (辽高法[2015]41号)
【12】辽宁省高法关于毒品犯罪案件量刑数量标准的参考意见(2010年,大部分已失效)
【13】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第六次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联系点会议纪要》的通知(2001年,大部分已失效)
云南
【1】云南省两院两厅《关于云南省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2013)
【2】云南省两院两厅《关于我省办理诈骗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2013)
【3】云南省两院两厅《关于我省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2013)
【4】云南省两院两厅《关于我省办理抢夺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2014)
【5】云南省两院两厅《关于加强涉嫌劳动保障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规定》(2015)
贵州
【1】贵州省两院《关于对我省盗窃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2013)【2】贵州省两院《关于对我省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2013)【3】贵州省两院《关于对我省敲诈勒索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2013)【4】贵州省两院《关于对我省抢夺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2014)【5】贵州省高院 《关于对我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2013)【6】贵州省高院贯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实施细则(2014)【7】贵州省公检法《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2002)
素材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最新发布了《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详情点击查看)。同时,浙江、安徽、福建等个别省市发布了最新的常见罪名量刑实施细则。这里一并补充更新。
刑事案件定罪(立案)处罚全标准文件集(2022.5.1更新)
序号罪名解释全文
1
公安经侦管辖78个罪名
【点击查看,下同】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22年5月15日施行)
2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4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4月9日施行)
3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非法经营罪等3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1月1日施行)
4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1个罪名
最高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
5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修正案十一修改罪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3个罪名
两高两部《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2020年12月17日印发)
6
侵犯商业秘密罪、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权罪3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20年9月14日施行)
7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非法经营罪、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组织考试作弊罪6个罪名
最高院《审理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1月1日施行)
8
非法经营(资金结算、买卖外汇)罪1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9年2月1日施行)
9
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3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9年9月4日施行)
10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3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9年11月1日实施)
11
非法经营罪(非法放贷)1个罪名
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10月21日实施)
12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1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9年7月1日实施)
13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1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9年7月1日实施)
14
非法拘禁罪1个罪名
两高两部《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4月9日印发)
15
信用卡诈骗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非法经营(POS机套现)罪5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8〕19号,最新修订)
16
盗窃罪(盗窃油气未遂)1个罪名
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8]18号)
17
虚假诉讼罪1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8〕17号
18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1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226号)
19
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参加恐怖组织罪、帮助恐怖活动罪、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8个罪名
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高检会[2018]1号)
20
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国防利益犯罪等六章99个罪名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
21
修改、新增: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等16个罪名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公通字[2017]12号)》
22
毒品犯罪12个罪名(注:标准后期有变化)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
23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10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8号)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关于审理若干新型毒品案件定罪量刑的指导意见》(2006年8月)
24
战时违抗命令罪等军人违反职责犯罪31个罪名
最高检、军政修订《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2013)
25
贪污贿赂、渎职侵权共52个罪名(个别标准已失效)
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高检发释字[1999]2号
26
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10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4月18日施行)
27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渎职犯罪及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犯罪42个罪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2006)
28
森林公安机关管辖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1个罪名
公安部等《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2001)
29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1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10号)
30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非法经营(干扰通讯器材)罪2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7年4月17日)
31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特定行业单位人员包庇罪5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13号)
32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1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造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15号)
33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2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3号)
34
抢劫罪1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6〕2号)
35
污染环境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环境);环境监管失职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4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
36
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2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5号)
37
诈骗(电信网络)罪1个罪名
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6]32号)
38
非法行医罪1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7号)
39
偷越国(边)境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狩猎罪5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法释〔2016〕17号)
40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走私文物罪;故意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过失损毁文物罪;倒卖文物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毁损、流失罪7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3号)
41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消防责任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强令违章冒险作业案;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案;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10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
42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16号)
43
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假币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废物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7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10号)
44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非法经营(药品及原料)罪3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14号)
45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煽动分裂国家罪定罪2个罪名
两高一部《关于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4〕34号)
46
开设赌场罪(涉赌博机);非法经营(赌博机)罪2个罪名
两高一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
47
非法经营(伪基站)罪1个罪名
两高两部《关于依法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案件的意见》(公通字﹝2014﹞13号)
48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专用发票罪;非法制造专用发票罪;出售非法制造的专用发票罪;盗窃(发票)罪;诈骗(发票)罪9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46次会议讨论通过)
高法研究室《关于如何适用法发〔1996〕30号司法解释数额标准问题的电话答复》(2014)
49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1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24号)
50
寻衅滋事罪1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8号)
51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1个罪名
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3]37号)
52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2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3年1月9日起施行)
53
抢夺罪1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25号)
54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罪;非法经营(信息服务)罪2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21号)
55
盗窃罪1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
56
敲诈勒索罪1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0号)
57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1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3号)
58
危险驾驶罪1个罪名
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3〕15号)
59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1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6号)
60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2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15号)
61
偷越国(边)境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罪;骗取出境证件罪;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出售出入境证件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5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2年12月20日)
62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5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19号)
63
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3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法发〔2011〕20号)
64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2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13号)
65
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著作权罪4个罪名
两高一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1〕3号)
66
诈骗罪1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
67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4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妨害武装部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16号)
68
非法经营(烟草)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烟草)罪2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7号)
69
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
70
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2个罪名
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法发〔2010〕7号)
71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2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10〕3号)
72
(网络)赌博罪;开设赌场(网络)罪2个罪名
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0]40号)
73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5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修改的决定》(法释〔2009〕18号)
74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2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非法采供血液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8]12号)
75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机动车)、犯罪所得收益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机动车)证件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办理机动车手续)4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7〕11号)
76
破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2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7〕15号)
77
破坏军事通信罪;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2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危害军事通信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7〕13号)
78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1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7〕3号)
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8]18号)
79
毒品犯罪数量标准
两高一部《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07】84号)
80
侵犯著作权罪1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7〕6号 )
81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2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3号)
82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3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15号)
83
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1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21号)
84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传播淫秽物品罪2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1号)
85
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商业秘密罪8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9号)
86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1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8号)
87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烟草)罪;非法经营(烟草)罪2个罪名
两高等《关于办理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座谈会纪要》(高检会〔2003〕4号)
88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1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14号)
89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个罪名
全国人大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2002年8月29日通过)
90
逃税罪;抗税罪2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3号)
91
非法经营(食盐)罪1个罪名
最高检《关于办理非法经营食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高检发释字[2002]6号)(已废止)
92
非法经营(廋肉精)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2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26号)
93
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2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0号)
高法研究室《关于如何适用法发〔1996〕30号司法解释数额标准问题的电话答复》(2014)
94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等7个罪名
两高《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0号)
95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1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4号)
96
渎职侵权案件40个罪名重特大标准
最高检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2001)
97
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3个罪名
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1)
98
伪造货币罪;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变造货币罪5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26号)
99
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2个罪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罪立案标准的规定(2000)
100
交通肇事罪1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3号)
101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占用耕地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4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14号)
102
非法经营(电信业务)罪1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12号)
103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3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42号)
104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盗伐林木罪;滥发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4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6号)
105
非法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1个罪名
最高院研究室关于对《关于非法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定罪量刑标准的请示》的答复(法研[2007]144号)
106
抢劫罪1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5号)
107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1个罪名
最高检《关于擅自销售进料加工保税货物的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2000年9月29日通过)
108
倒卖车票、船票罪1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法释〔1999〕17号)
109
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非法经营(出版物)罪6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30号)
110
非法经营(外汇)罪1个罪名
最高法《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20号)
各地标准文件
地区文件广东【1】广东省高院《全省法院经济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粤高法〔2013〕325号)【2】广东省高院《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粤高法[2014]301号)【3】广东省高院 《关于确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粤高法发[2015]4号)【4】广东省高级法院、检察院 《关于确定敲诈勒索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粤高法发[2014]19号)【5】广东省高级法院、检察院 《关于确定抢夺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粤高法发[2014] 20号)【6】广东省高级法院、检察院 《关于确定诈骗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粤高法发[2014]12号)【7】广东省高级法院、检察院 《关于确定抢劫刑事案件数额巨大标准的通知》(粤高法发[2013]18号)【8】广东省高级法院、检察院 《关于确定盗窃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粤高法发[2013] 16号)【9】广东省高院刑二庭《审理商业贿赂犯罪案件适用法律指导意见(试行)》(2009年10月)广西【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实施细则(桂高法[2017]142号)【2】广西壮族自治区两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桂高法会[2011]4号)【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桂高法〔2013〕219号)【4】广西壮族自治区两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桂高法会[2013]9号)【5】广西壮族自治区两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桂高法会(2013)7号)【6】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关于确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桂高法会〔2016〕6号)【7】广西壮族自治区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桂高法会[2015]6号)山东
【1】山东省高院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实施细则(鲁高法〔2017〕110号)
【2】山东省高院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实施细则(二)(鲁高法〔2017〕111号)
【3】山东省两院一厅《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鲁高法〔2017〕36号)
【4】山东省两院一厅《关于确定诈骗罪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2012)
【5】山东省两院一厅《关于确定敲诈勒索罪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2013)
【6】山东省两院一厅《关于确定盗窃罪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2013)
【7】山东省高院、检察院、公安厅《关于确定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鲁高法〔2018〕16号)
山西【1】山西省高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实施细则【2】山西省两院《关于我省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3】山西省两院《关于执行盗窃刑事案件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陕西【1】陕西省高院《关于适用刑法有关条款数额、情节标准的意见》(2013)【2】陕西省高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实施细则(2014)江苏【1】江苏省高级法院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实施细则(苏高法[2017] 148号 )【2】江苏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关于加强经济犯罪案件办理工作座谈会的纪要》(苏高法[2017] 243号)【3】江苏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关于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情节严重、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标准的意见》(苏高法[2017] 126号)【4】江苏省高级法院《关于我省执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入罪数额标准的意见》(2017)【5】江苏省高级法院《关于我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意见》(苏高法[2014]11号)【6】江苏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关于我省执行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苏高法[2011] 370号)【7】江苏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关于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苏高法〔2013〕224 号)【8】江苏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关于我省执行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9】江苏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关于办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苏高法[2011] 135号【10】江苏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烟草专卖局《关于办理违反烟草专卖管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6)【11】江苏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关于办理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犯罪案件数额标准的意见》(苏检会[2003]2号)【12】江苏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关于办理经营食盐刑事案件适用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情节特别严重”的意见》(苏检会[2003]1号)【13】江苏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关于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标准的意见》(1999)江西【1】江西省院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实施细则(2017)【2】江西省两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2014)【3】江西省公检法《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2016)【4】江西省高院《关于我省执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意见》(2013)【5】江西省两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2013)【6】江西省两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2013)【7】江西省公检法《关于办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1)【8】江西省高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死刑问题的指导意见》(2009)【9】江西省两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2011)【10】江西省公检法《关于确定我省九种侵犯财产犯罪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1998)【11】江西省两院《关于办理失火和消防责任事故案件的若干规定》(2007)【12】江西省公检法《关于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2000)【13】江西省公检法《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2016)【14】江西省高院、检察院《关于确定我省执行非法采矿、 破坏性采矿罪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豫高法【2018】163号
浙江
【1】浙江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关于确定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 数额标准的通知》(浙高法[2017]29 号)【2】浙江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关于办理“醉驾”案件的会议纪要》(浙高法[2017]12号)
【3】浙江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实施细则(浙高法审[2022]1号 )
【4】浙江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关于办理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2015年8月26日)【5】浙江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关于确定抢夺罪数额标准的通知》(浙高法[2014]76号)【6】浙江省高级法院《关于交通肇事案件适用缓刑的通知》(浙高法[2014]42号)【7】浙江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关于印发确定敲诈勒索罪数额标准的通知》(浙高法[2013]150号)【8】浙江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关于我省执行诈骗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浙高法[2013]257号)【9】浙江省高级法院《关于确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较大”标准的通知》(2013年4月17日)【10】浙江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关于确定盗窃罪数额标准的通知》(浙高法[2013]105号)【11】浙江省高级法院《关于部分罪名定罪量刑情节及数额标准的意见》(2012年8月24日)【12】浙江高级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2009年8月21日)【13】浙江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关于办理抢劫、抢夺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浙公通字[2009]22号)
福建
【1】福建省两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闽高法【2021】116号)【2】福建省两院《关于我省诈骗、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2013)【3】福建省两院《关于我省执行抢夺罪新数额标准的通知》(2014)【4】福建省公检法《关于办理利用电子游戏设施设备赌博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9)【5】福建省公检法《关于福建省盗伐、滥伐林木案件有关具体数量标准的规定》(2001)【6】贯彻落实《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福建省公安厅 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2017)
河北
【1】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2014)
【2】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冀高法[2014]37号)
【3】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冀高法〔2013〕12号)
【4】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冀高法〔2013〕26号)
【5】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冀高法[2013]73号)
【6】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诈骗罪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冀高法【2011】42号)
【7】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盗伐、滥伐林木罪数量标准的通知》(冀高法〔2001〕118号)
河南
【1】河南省高院《关于我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2013.5.13)【2】河南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关于我省诈骗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2013.9.23)【3】河南省高院、检察院《关于我省抢夺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豫高法[2014]211号)【4】河南省高院、检察院《关于我省敲诈勒索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2013.8.2)【5】河南省高院、检察院《关于我省盗窃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2013.9.23)【6】河南省高院《关于刑法有关条款中犯罪数额、情节规定的座谈纪要》(豫高法【2013】336号)【7】河南省高院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实施细则(2014.6.20)【8】河南省高院、检察院《关于确定我省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数额标准的通知》豫高法﹝2017﹞340号
湖南
【1】湖南省高级法院《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湘高法[2015]14号)
【2】湖南省高级法院 、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2014)
【3】湖南省高级法院、检察院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湘高法[2013]12号)
【4】湖南省高法《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执行数额标准的规定》 (湘高法[2013]21号)
【5】湖南省高法《关于办理敲诈勒索犯罪案件执行的数额标准规定》(湘高法[2013]15号)
【6】湖南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劫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湘高法[2013]13号)
【7】湖南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关于确定我省办理八种财产犯罪案件数额认定标准的意见》(湘高法[2012]3号)
【8】湖南省高法《关于审理盗伐、滥伐林木与竹林案件定罪量刑数量标准的规定》(2003)
【9】湖南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 厅《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性意见》(2004)
【10】湖南高院等《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湘高法发〔2019〕18号
湖北
【1】湖北省高院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实施细则(2017)
【2】湖北省高院 《关于扩大量刑规范化罪名和刑种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实施细则(二)(2016)
【3】湖北省高院《关于确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2013)【4】湖北省两院《关于确定我省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鄂高法发〔2013〕7号)【5】湖北省两院《关于确定我省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鄂高法发(2013)5号)【6】湖北省两院《关于确定我省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鄂高法发〔2012〕9号)【7】湖北省高院《关于确定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2007)【8】湖北省高院、湖北省检察院《关于确定我省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
安徽
【1】安徽高院、安徽检察院《关于二十三种常见犯罪的量刑规范的实施细则(试行)》(皖高法发[2022]1号)【2】安徽省高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执行的数额标准的规定》(2015)
【3】安徽省公检法《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15)
【4】安徽省高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执行数额标准的规定》(2014)
【5】安徽省两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2014)
【6】安徽省两院《关于抢夺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2014)
【7】安徽省公检法《关于办理合同诈骗等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14)
【8】安徽省两院《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2013)
【9】安徽省两院《关于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2011)
【10】安徽省高院、检察院《关于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皖高法(2017)98号
北京
【1】北京市高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2】北京市高院《关于适用办理盗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的若干意见》
【3】北京市高院《关于适用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的若干意见》
【4】北京市高院《关于适用办理抢夺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的若干意见》
【5】北京市高院《关于盗窃等六种侵犯财产犯罪处罚标准的若干规定》
【6】北京市高院《关于审理盗伐林木、滥伐林木刑事案件犯罪数量认定试行标准的通知》
上海
【1】上海市高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2014)
【2】上海市公检法司《关于本市办理部分刑事犯罪案件标准的意见》(沪检发【2000】122号)
【3】上海市公检法司《关于本市办理部分刑事犯罪案件标准的意见》(沪检法【2008】143号)
【4】上海市公检法司《关于本市办理部分诈骗类犯罪案件具体数额标准的意见》(2011)
【5】上海市公检法司《关于办理破坏电力设备犯罪案件的若干意见》(2006)
【6】上海市公检法司《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沪高法[2009]197号)
【7】上海市第十次检、法联席会议纪要(2011)
天津
【1】天津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2014)
【2】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扩大量刑规范化罪名和刑种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津高法发〔2016〕71 号)
【3】天津公检法司《关于刑法部分罪名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津高法发[2016]18号)
重庆
【1】重庆市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渝高法〔2018〕119号
【2】重庆市高法《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部分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渝高法〔2017〕208号
【3】重庆市高法《关于污染环境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渝高法〔2018〕119号
【4】重庆市两院《关于确定重庆市 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意见》渝高法〔2018〕22号
【5】重庆市高法《关于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的 定罪量刑幅度标准》 渝高法〔2017〕122号
【6】重庆市高法《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 所得收益罪入罪数额标准的规定》 渝高法〔2015〕206号
【7】重庆市高法 《如何处理当前刑事诉讼案件中亟待解决法律问题的会议纪要》(2014年)
【8】重庆市高法《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较大认定标准的规定》渝高法发〔2013〕8号
【9】重庆市两院《关于抢夺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2013
【10】重庆市两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2013
【11】重庆市两院《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2013
【12】重庆市两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规定》2011
四川
【1】四川省高级法院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实施细则(2014年7月1日起实施)【2】四川省高级法院 《关于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 实施细则(二)(川高法[2017]60号)【3】四川省高级法院《关于我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川高法[2013]330号)【4】四川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关于我省抢夺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川高法[2014]173号)【5】四川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关于我省敲诈勒索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 川高法[2013]443号)【6】四川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关于我省盗窃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川高法[2013]362号)【7】四川省高级法院、检察院《关于我省诈骗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川高法[2011]536号)【8】四川省高级法院《关于我省交通肇事罪有关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川高法[2004]328号)【9】四川省高级法院《关于我省盗伐、滥伐林木罪数量执行标准的通知》(川高法[2004]329号)【10】四川省高级法院《关于我省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罪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川高法[2004]320号)【11】四川省高级法院《关于我省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有关数额执行标准的规定》(川高法[2004]327号)【12】四川省高级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川高法[2002]105号)
内蒙古
【1】内蒙古两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2013)【2】内蒙古两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2014)【3】内蒙古两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亊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2013)【4】内蒙古公检法《关于办理故意毁坏财物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会议纪要》(2014)【5】内蒙古两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2013)【6】内蒙古高院《关于办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5)【7】内蒙古出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标准(2015)
新疆
【1】新疆高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2】新疆高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意见》
【3】新疆高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意见》
【4】新疆高院《关于确定诈骗刑事案件犯罪数额标准的意见》
【5】新疆高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意见》
黑龙江
【1】黑龙江省高院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实施细则(2017年6月12日)
【2】黑龙江省两院《关于确定敲诈勒索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2014年1月14日)
【3】黑龙江省两院《关于确定抢夺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2014年6月9日)
【4】黑龙江省两院两厅《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实施办法》(黑人社发〔2013〕42号)
吉林
【1】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 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2014)【2】吉林省两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2013)【3】吉林省两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2014)【4】吉林省两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2013)【5】吉林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第十二次联席会议纪要(2004)【6】吉林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第十一次联席会议纪要(2002)【7】吉林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有关业务部门第十次联席会议纪要(2000)【8】吉林省公检法司1-9次联席会议纪要编纂(2000)
辽宁
【1】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一)(辽高法[2017]54号)
【2】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二)(试行)(2017年8月1日起试行)
【3】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三)(试行)(辽高法[2017]54号)
【4】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宁省公安厅《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辽高法[2013]63号)
【5】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宁省公安厅《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辽高法[2013]47号)
【6】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宁省公安厅《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辽高法[2013]111号)
【7】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宁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办理诈骗罪犯罪案件数额标准的规定》的通知(辽高法[2011]36号)
【8】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宁省公安厅《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2013)
【9】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辽宁省公安厅《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定罪数额标准的通知》(辽高法[2015]74号)
【10】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辽高法[2017] 30号)
【11】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部分毒品犯罪案件刑罚适用的指导意见》 (辽高法[2015]41号)
【12】辽宁省高法关于毒品犯罪案件量刑数量标准的参考意见(2010年,大部分已失效)
【13】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第六次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联系点会议纪要》的通知(2001年,大部分已失效)
云南
【1】云南省两院两厅《关于云南省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2013)
【2】云南省两院两厅《关于我省办理诈骗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2013)
【3】云南省两院两厅《关于我省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2013)
【4】云南省两院两厅《关于我省办理抢夺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2014)
【5】云南省两院两厅《关于加强涉嫌劳动保障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规定》(2015)
贵州
【1】贵州省两院《关于对我省盗窃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2013)【2】贵州省两院《关于对我省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2013)【3】贵州省两院《关于对我省敲诈勒索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2013)【4】贵州省两院《关于对我省抢夺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2014)【5】贵州省高院 《关于对我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2013)【6】贵州省高院贯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实施细则(2014)【7】贵州省公检法《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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