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是规定的,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在最低限度内应当支付的足以维持职工及其平均供养人口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资,即工资的法定最低限额。一般有小时最低工资额、日最低工资额、周最低工资额和月最低工资额。截至2004年7月,我国除西藏自治区以外,其他所有省份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颁布了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使违法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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