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公证费怎么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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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那么,房屋公证费怎么收取?下面华律小编将为大家详细地介绍房屋公证费怎么收取,希望能够帮助大家!一、房屋公证费怎么收取 房屋公证费收取标准由各地的公证机构…

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那么,房屋公证费怎么收取?下面华律小编将为大家详细地介绍房屋公证费怎么收取,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房屋公证费怎么收取

房屋公证费收取标准由各地的公证机构根据所需要公证的房屋的具体数额,来进行公证费用的计算,具体收费按照房屋价值数额的多少,实行0.01%~0.3%的阶梯性收费。

二、房子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公证的并不需要自己提供什么手续,只要提出申请就可以了,到时候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就行。

一般的步骤:

(一)公证申请。

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公证申请。提交材料,填写申请书。

(二)公证受理。

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三)出具公证书

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房产公主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房产公证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房产买卖合同公证、房产、房产公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房产继承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房产侵害协议公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确认房屋公证、涉及房屋的保全证据、以及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事务公证等。

房产属于,根据《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房产公证一般应当由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公证由司法部批准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管辖;涉港澳台房产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区司法厅(局)指定的公证处管辖。

《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是司法部门与建设部于1991年8月31日联合下发的办理房产公证的重要法律文件。《通知》规定:

1、继承、赠与房产,当事人应当先办理继承、赠与公证,然后持公证书和有关契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3、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行为,必须办理公证,然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登记等行政手续;

4、各地房地产管理机关与司法公证机关可以根据本地情况,制定本地其他房产事项必须公证的规定;

5、有关办理公证和房产登记的程序事宜。

综上所诉,房屋公证费收取标准由各地的公证机构根据所需要公证的房屋的具体数额,来进行公证费用的计算,具体收费按照房屋价值数额的多少,实行0.01%~0.3%的阶梯性收费。以上就是由法务时刻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房屋公证费怎么收取”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务时刻客服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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