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二审期间又与他人结婚,是否构成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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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离婚案件二审期间又与他人结婚,是否构成重婚?的观点吧。包女士和丈夫吕某结婚后,由于双方性格都较为强势,夫妻二人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夫妻感情逐渐破裂。一日,吕某向包女士提出离婚,包女士也同意离婚,…

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离婚案件二审期间又与他人结婚,是否构成重婚?的观点吧。

包女士和丈夫吕某结婚后,由于双方性格都较为强势,夫妻二人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夫妻感情逐渐破裂。一日,吕某向包女士提出离婚,包女士也同意离婚,但是双方对房产的分割问题始终没能达成一致,导致无法办理协议离婚。于是吕某向法院起诉请求离婚并请求法院判决房产归自己所有。一审法院判决准予包女士与吕某离婚,并判决房产归吕某所有,由吕某向包女士支付补偿。

  包女士对一审判决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审理期间,包女士在路上偶遇吕某和一名怀孕的女子。包女士趁吕某中途离开时,上前向女子询问其身份。女子以为包女士是吕某的同事,于是向包女士介绍自己姓沈,一周前刚和吕某领证结婚,再过几个月就要生宝宝了,请包女士来吃满月酒。

  包女士一听十分震惊愤怒,当时一审判决的时候,法官说了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能另行结婚。现在离婚案的二审还在审理中呢,吕某竟然又结婚了,连孩子都快出生了。包女士不清楚吕某在离婚案件二审期间又与沈某登记结婚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于是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冠领律师了解情况后,向包女士分析道: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同时,法律还规定,******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本案中,虽然一审法院判决包女士和吕某离婚,但是包女士不服一审判决依法提起上诉后,一审判决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包女士和吕某尚未解除婚姻关系。也就是说,离婚案件二审期间包女士和吕某还没有离婚。

  其次,关于吕某在离婚判决尚未生效前与沈某结婚是否构成重婚的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属于重婚。本案中,吕某在未与包女士离婚时即与沈某结婚,属于有配偶而重婚的行为;如果沈某明知吕某尚未与包女士离婚,仍和吕某结婚,就属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重婚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包女士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追究吕某、沈某重婚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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