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社经营情况报告范文(优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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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合作社经营情况报告范文 第1篇 村镇银行的成立为我国农村经济建设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符合村镇银行建立的初衷。但从其发展的现状看,仍然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文章回顾了我国村镇银行成立前农村金融环境,分析村镇银行成立的必然性和其历史使命,然后分析近年来村…

农业合作社经营情况报告范文 第1篇

村镇银行的成立为我国农村经济建设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符合村镇银行建立的初衷。但从其发展的现状看,仍然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文章回顾了我国村镇银行成立前农村金融环境,分析村镇银行成立的必然性和其历史使命,然后分析近年来村镇银行在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

村镇银行;农村金融;城乡二元结构

一、村镇银行成立的必要性

中国是农业和人口大国,以城市和农村为区域划分使我国经济形成了城市和农村分割的发展模式,在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中出现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中国农村经济发展明显慢于城市,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拉大。作为一国经济的核心和助推器—金融的发展也呈现城乡二元结构的特征。农村金融明显滞后于城市金融的发展,这进一步制约了农村经济。村镇银行成立的背景。一是农村金融机构分布不合理。从地域看,农村金融机构的分布呈现出中西部分布较稀疏,东部地区较密集;农村地区分布较少,而城市地区分布较多。当然,各地区的农村金融机构都已形成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三足鼎立的格局。但这三家金融机构并没有撑起广大农村金融市场的一片天。农业银行已撤并了乡镇以下的分支机构,而县以上的农业银行对农村金融的支持作用非常少;农业发展银行是政策性银行,不和农户直接开展信贷活动;农村信用社成为农村最主要也是具有垄断性的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农村,特别是经济较落后地区的农村企业和农村居民所能享受的金融服务非常少。二是农村金融资源多数流向城市。一段时间以来,对“三农”的信贷投入总量呈增长趋势,但其增加的幅度却在减少。长期看,农业信贷资金存贷差在扩大,存贷比在下降。商业性金融机构逐利性特点决定了从农村吸收到的存款大多会流向利润丰厚的城市重点行业和大集团、大企业,这进一步加剧了农村金融资源供给不足的状况。三是农村金融需求增加与供给不足形成矛盾。农村经济格局在经历了三十多年的改革后发生深刻变化。生产组织化程度提高,出现了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个体户等组织形式。因此,对金融需求的主体过去只有种植户,而现在还包括农村中小企业、龙头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多种主体。农业生产上由粗放型农业向专业化、集约化和规模化转变,这些转变会需要大量的信贷资金。村镇银行成立前农村金融体系主要问题原因分析。一是正规金融机构功能不健全。农业政策性银行作用发挥有限。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我国目前唯一一家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但它却很难承担起中国农业政策性金融重任。究其原因,一方面农业发展银行资金来源渠道狭窄、不畅通,资金使用效率低,业务范围仅限于粮油棉流通领域,不涉足农业科技、农业产业化等更多领域,因此已退化为“粮食银行”。

在商业性农村金融机构趋利性原则作用下,形成了农村资金流失的两大主要渠道:以中国农业银行为代表的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它们在农业领域吸收了大量储蓄存款,但向农业、农民和农村发放的贷款却很少,不少地方的商业银行甚至不对涉农企业和农民发放贷款,从而使农业资金向非农领域转移。农村信用社是农村正规金融的主力,它的发展存在种种难题,满足农村金融需求能力不强。尽管经过了管理体制改革和产权制度改革后,农村信用社经营状况和资产质量有所改观,但日益表现出银行化和商业化发展方向。改革后的农信社也显露出“嫌贫爱富”的本性,导致原本就因收入低、自有资金少、难以找到担保人等的农户被拒之门外,难以与农信社达成信贷协议。二是非正规金融机构受抑制。由于正规金融在资金供给方面无法满足需求,催生了农村居民个人之间、个人与民间金融组织之间的货币型借款融资,从而出现在农村中非正规金融中介组织形式,主要有:钱庄、农业合作基金会、民间借贷等。这些组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正规金融供给不足,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但它们的活动范围和经营规模上的劣势使其难以应对较高风险;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制度不规范,内部经营管理较混乱等原因,使其隐藏着较大的金融隐患,且基本游离于国家的监管之外。非正规金融机构长期受到压抑,如1999年关闭了当时农村各地广泛存在的农村合作基金会。

综上所述,由于农村的金融环境与城市相比有较大差异,多数金融机构在“营利性”经营原则指导下减少了对农村的金融供给。农业生产的特点是周期长、风险大,投资回报率低,这些决定了,对于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商业性金融机构便缺少吸引力。中国农村市场化程度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缺少技术含量较高、投资回报率较高的优质项目,农村金融机构可投资的空间较小。农村金融供给不足是市场选择的必然结果。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村需要真正服务“三农”,扎根农村的专业银行出现。村镇银行成立的意义。为改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相对薄弱的局面,为解决新农村建设对农村金融需求与供给矛盾的状况。中国银监会于2006年下发《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银监发〔2006〕90号)。这一文件的出台,进一步开放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大门,村镇银行应运而生。村镇银行作为全新的农村金融组织,对农村金融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并肩负起了支持农村经济建设的使命。

二、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我国村镇银行经营模式。村镇银行从其性质看,它属于银行类金融机构。其成立必须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批准;并由境内或境外的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法人、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的经济发展而设立。《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村镇银行在安全性、流动性和营利性原则下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和自我约束,并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从村镇银行的业务范围看,可以经营存贷款、结算、票据、同业拆借等一般商业银行业务外,还可以政策性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各类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

村镇银行的建立对发起人的要求高及国家对村镇银行管理制度决定了村镇银行的经营具有其独特之处。首先,村镇银行因其管理层少、结构简单,因此运营机制灵活,业务手续简单,效率比其他很多金融机构更高。其次,村镇银行的发起人都是有实力的法人或自然人,成立之后还吸引投资者注资,从而使村镇银行普遍资本充足率较高。我国村镇银行发展中的优势。一是村镇银行数量不断增大,但增长速度有所放缓。从2007年第一家村镇银行成立后,村镇银行蓬勃发展,在全国开花。从表1看,村镇银行的增幅最快出现在2010~2011年,而2012年后其增幅逐渐下降。出现这种局面的原因在于:在培育村镇银行的初期,银监会对各金融机构发起意愿有着非常乐观的估计,曾制定了到2011年发展1027家的计划,为此放松发起行资质要求。2011年7月,监管逐渐理性,下发《关于调整村镇银行组建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将确定主发起行、村镇银行组建地点、数量的权限从地方银监局上收到银监会,并强调支持优质发起行批量化设立村镇银行。

农业合作社经营情况报告范文 第2篇

关键词:农村合作社;问题;解决方法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DOI:

1 我国农村合作社发展面临的问题

服务管理意识淡薄,业务能力差

目前,我国农村合作社发展状况良莠不齐,在人员的配备上存在着不合理的现象,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管理和服务的不到位。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的业务培训,文化水平、业务操作能力和创新意识都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状况格格不入,无法适应激烈的竞争环境下,我国农村合作社的发展需求。在农村经济环境下,服务意识淡薄,农村和农村合作社之间缺乏主动的沟通,农村对于农村合作社的信任程度不高,导致了农村合作社的业务能力差,相对的经营效益少,无法实现和农村经济的共同发展。

业务范围狭小,合作形式单一

我国农村合作社的组织形式非常的单一,业务的范围非常的狭小,在业务的创新和拓展能力上存在着严重的不足。以农户为主体,实现农户和公司、农户和企业及合作经济组织等多元化的组织形式的实现,不应该局限在狭窄的行业和地域范围内,忽视了农村合作社的功能性的发挥。在产业经营模式上,农民也只是停留在生产的层面上,缺乏技术、资金等保障和支持,农业产业创新能力不足,农民在处理利润分配,资金运作等问题上缺乏自,农村合作社没能体现对农民利益的保障,这些问题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法律制度不完善,保障机制缺失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农民的利益需要保障,农村合作社的发展需要实现规范化。但是在农村合作社的相关法律政策措施问题上仍旧存在很大的漏洞,法律法规在农村合作社制度规范问题上存在法律空白,农村合作社在农村的发展环境并不稳定。农民对于农村合作社的信任程度不高,这就造成双方合作取法有效的约束和监督。在竞争条件下如果出现了不合法、不规范的现象,农村合作社和农民的利益都会受到很大的损失,因此,制定完善的法律规范,实现立法监督管理,对于农村合作社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 我国农村合作社发展对策分析

创新服务和管理模式,吸引广泛的信贷资金

专业性的人才是农村合作社发展的重要保障,提升农村合作社的管理能力,选拔具有高素质的较强业务能力的专业性人才,提升农村合作社的管理水平。加大农村合作社的宣传,例如,吸引广泛的社会关注,以业务和服务的创新带动社会企业单位和农村的合作的积极性。以完善的管理机制和高效的服务内容,吸引信贷资金,降低经营分享。以信贷优惠、降低贷款利率,简化操作流程、调整信贷期限等优惠政策来吸引投资,实现农村合作社的创新发展。

拓展业务合作范围,实现商业化营运模式

鼓励农村合作社进行自主运营,鼓励农村合作社实现股份制的管理形式,降低对企业的依赖性,按照入股的多少来决定分得的利润多少,提升农村的参与的积极性,明确在土地使用和收益分配上农民的参与性,以透明的、公开的管理模式推动农村合作社的商业化的运营模式。推动农村合作社突破行业间、地域间和产业间的活动范围,灵活的实现合作形式,间接地带动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的发展建设,体现农村经济的产业特色,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实现更加长远的发展规划。

推进立法监督管理,维护良性的竞争环境

农村合作社想要实现更长远的发展必须要从内部的管理和外部的监督出发,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和法律规范,形成内外的合力,完善农村合作社的制度体系的建立。注重农村合作社的公开化和公平性的竞争环境,以立法为保障,实现良性的竞争参与,维护农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内部的管理上进行严格的规范,增强农村合作社的抗风险能力。充分的考虑到市场因素和农村的发展需求,注重细节问题,尽可能的避免在管理上和法律监督上存在的漏洞,为农民的利益实现作出充分的保障,维护农村经济稳定的发展环境。

3 结 论

综上所述,农村合作社未来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立足于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对新农村建设的有效促进,以现代化的经营和管理模式,保障农民的经济利益。准确的把握市场的经济规律,实现政府、企业和农民的合作发展,体现农村合作社的功能性的发挥,以法律为保障,以制度为监督,以利润为导向,实现长远的经济规划,为农民带来更多的经济利润,实现农村经济,农业建设的科学发展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 龚欣一.我国农业合作社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政策建议[J].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12(09):38-41.

农业合作社经营情况报告范文 第3篇

1、进一步完善建设规划,明确发展新目标。立足全县自然条件和特色资源,突出特色,把工作重点放在耕地的高效利用上,进一步做深、做细特色农业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

2、进一步突出园区建设,构筑发展新平台。重点建设花卉苗木、有机农业、蔬菜立体种养和特精设施栽培等一批高效农业园区。畜禽业重点扶持养殖大户、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大力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推动土地流转,每年新增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组织努力达到20家以上,入股土地面积万亩以上。

3、进一步放大有机特色,增强发展新优势。大力发展有机农业,确保有机食品基地每年新增1万亩以上。积极争取上级相关部门的支持,筹建有机食品交易市场、有机食品检测中心。同时,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在拓展现代农业功能空间上寻求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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