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电器合作协议模板 电器合同优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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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行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公司地址:公司地址:合同章:合同章:签订人:签订人:日期:日期:电器合同精选篇5双方按照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共同确定以下条款。一、产品和价格;后期因规划或设计更本合同文本内出现的所有货币金额,如未加另行指明…

摘要:行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公司地址:公司地址:合同章:合同章:签订人:签订人:日期:日期:电器合同精选篇5双方按照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共同确定以下条款。一、产品和价格;后期因规划或设计更本合同文本内出现的所有货币金额,如未加另行指明,其币种均为人民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且收到合同定金后生效。三、货款支付1合同签订后3日内,买方按照设备总价的3%即人民币元支付定金,款

电器合同精选篇1

需 方(甲 方):

供 方(乙 方):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其产品型号、厂家、封装、单价、总价等,是否原装、是否无铅如下所列: 是否原装: 是否进口: 是否无铅环保: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没有请写无)

第三条 验收方法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 由 方承担

5.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货品总价:合计 (人民币/美元) 第六条 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型号、品牌、封装、批号、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使用的,按质论价。不能使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 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 %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 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型号、品牌、封装、批号、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 %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 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 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 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 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 %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型号、品牌、封装、批号、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执 份。

甲方:

甲方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乙方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电器合同精选篇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清单(详见表格)

二、质量标准:

1. 乙方提供的产品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正品元器件,原厂包装;原厂外箱全新未拆封,不买已拆封的散新货。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__周内,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合同额的3%作为违约金。

2.运输:以□乙方送货 航空 □铁路 □快递 □汽运方式运输,运费由乙方承担。

3.交货地点:

四、初验:

到货后 5 天内甲方依据本合同进行初验。

五、付款:

到货后乙方向甲方提供17%增值税发票,甲方初验合格60天后向乙方支付货款。

六、违约责任及解决:

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署地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七、其他约定:

1. 甲方初验合格并向乙方支付货款后,乙方仍对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负有责任,如果付款后发现质量不能满足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或换货。

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壹年。

3.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电器合同精选篇3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为了促进康宝厨卫(烟机,灶具,消毒柜,热水器)系列产品的推广与普及,增进本公司与厨房配套设备推广商,橱柜店经销商的合作,实现双方的共同利益,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 样机出样

经甲、乙双方协定,乙方出样的产品如下: A,消毒柜系列:

出样机型: 出样保证金:

B,灶具系列:

出样机型: 出样保证金:

C,烟机系列

出样机型: 出样保证金:

注:实际出样产品以出样收据为依据。

二、要求

1、乙方需保证出样样机一年,同时保证出样效果,甲方需开具押金收据给乙方。

2、出样样机处理:为照顾双方利益,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样机在出样4个月以后的处理方法如下:

(1) 若乙方4个月之后或一年内将样机出售,则按照供货价的9折

与甲方结算。合同期满后或其它原因终止合作,乙方有义务帮甲方处理样机。

(2) 若乙方在出样过程中,遗失或损坏了样机(自然损坏不在此列),

则乙方按进货价赔偿给甲方。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重点介绍和推荐康宝厨卫系列产品给消费者,尤其是出样型号的产品。

2、常德市内免费为乙方送货、安装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甲方所销售甲方产品的售后服务(与商场销售享受相同的服务)。周边县城的售后费用由乙方与常德售后服务中心统一结算,但必须按康宝厂要求填好各类表格,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结算,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在客户签订电器订单后必须电话告知甲方,以便备货并在送货前一周通知甲方送货。如因乙方未通知甲方备货和提前一天通知甲方送货而影响乙方收款,甲方概不负责。

四、价格体系的维护

为了维护甲方产品的市场体系和达到双赢的宗旨,甲乙双方必须保证遵守如下条款:

1、甲方保证在各自营商场执行全国统一挂牌价的基础上,统一实行最低成交价(含套餐特价)。

2、甲方允许乙方在甲方自营商场最低成交价的基础上下浮5%和顾客成交。

3、乙方如发现甲方低于最低成交价在自营商场销售,所造成的差价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需出具顾客在甲方自营商场的正规电器销售发票凭证)。

4、乙方与顾客的销售成交价格必须遵守第四款第2条规定执行,甲方如发现乙方违背此条规定,甲方有权拒绝供货和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五、结算方式

货款由乙方打到甲方帐户上,乙方先打款甲方再发货。甲方只负责将货发到乙方指定地方,运费由乙方提付。如因乙方拖欠货款,甲方有权拒绝发货。

六、补充

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出样机型进行更换。甲方出样后,如乙方三个月内无销售,甲方有权收回样机并退回押金给乙方。

七、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有效期为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执行,如需要变更任何条款需双方正式书面文件为准。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日期:

电器合同精选篇4

供方(以下简称合同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向合同甲方购买节电器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购买产品清单:

二、合同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合同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用电设备的详细资料。

合同甲方负责对乙方相关人员进行设备使用操作培训。

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乙方负责提供合同甲方需要的各用电设备的详细资料。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如期支付货款给合同甲方。

四、运输和安装:

合同甲方负责将设备运输至乙方指定的地点,相关费用由合同甲方承担。

如需合同甲方安装调试设备,乙方需支付设备的安装调试材料费。为合同总金额的5%.

如乙方为非上海区域内客户,则合同甲方技术服务人员的相关差旅费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1、乙方需预付合同总金额的 %,合计元给合同甲方。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合计元给合同甲方。

2、 付款方式一律以银行汇款、贷记凭证或支票形式支付,合同甲方不收取现金,否则后果自负。

六、售后服务:

合同甲方销售之产品,主机出现故障三年内包换。

合同甲方销售之产品,如属合同甲方选用其他厂家之产品由合同甲方系统集成,则按照该厂家的售后服务条款

执行。

以上条款若属乙方使用不当或由不可抗因素造成,则不属于质保范围。

合同甲方销售之产品实行10年保修,质保期后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合同甲方产品安装调试后节电率达不到预期效果,节电率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售价也同比例下调。

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条款支付货款,如拖延不付,合同甲方有权拆走设备,乙方必须赔付合同金额30% 的违约金给合同甲方。

八、其它事项: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备注条款:

合同甲方:乙方: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电话: 电话: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合 同 章:合 同 章:

签 订 人:签 订 人:

日期:日期:

电器合同精选篇5

双方按照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共同确定以下条款。

一、产品和价格

;后期因规划或设计更本合同文本内出现的所有货币金额,如未加另行指明,其币种均为人民币。

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且收到合同定金后生效。

三、货款支付

1 合同签订后3日内,买方按照设备总价的3%即人民币 元支付定金,款到卖方账户后合同生效。该笔费用保留到第一次产品排产时,自动转为排产款。

2买方根据自己需要,在交货前3个月将需要排产的产品(按照表中的电梯标号和楼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同时将该批次产品设备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汇入卖方账户,卖方确认款项后安排生产。3 双方约定款到发货,买方将已排产的产品货款的70%和全额运输保险费汇入卖方账户,卖方在收到款项后发货。

4 买方以银行本票付款的,卖方在收到银行本票后当日发货;以银行汇票或支票付款的,卖方在三个工作日内经银行确认货款到账后发货。

5 买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交货期后60天时仍未付清货款的,卖方可以视作买方自动退货并书面通知买方,也可以要求买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6根据国税发(95)088号通知的规定,产品直接销售给产品使用单位的,卖方不再开具增值税发票而开具一般发票。买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在订货时必须将产品使用单位的名称、地址在合同中写明。设备款发票由开具,运输保险费发票由运输公司和保险公司开具。

四、交货日期

1 卖方在按期收到合同规定的各个批次产品应付款项和排产通知书后及技术规格确认书后90天内向买方交付该批次产品。

2卖方在约定期内未收到预付款,或双方未对产品技术规格及设计确认的,卖方的交货日期将根据预付款收到的时间或产品技术规格及设计确认的时间按10天为一个单位(二者中以后一时间为准)顺延。

五、交货地点

上海市闵行江川路811号。

六、交货方式

卖方代为办理托运,公路运输至需方工地: ”项目现场。

七、产品包装

1 卖方以合理的包装,保障产品符合正常运输的要求。

2 买方收到本合同产品后,应采取相应的防淋、防潮、防窃和防强光的保管措施,防止任何损蚀、损失和损害

八、产品质量保证

1 卖方保证本合同产品符合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以及营业设计图样,在产品交付时随机附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2 本合同中“ 商标电梯产品按GB7588-20_《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按GB16899-20_《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

3 由卖方负责安装的产品,在买方合理正常的保管和使用下,产品质量保修期为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的12个月,并且不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日期起的18个月。

4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令)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单位进行。买方或使用单位必须与卖方签订《产品安装合同》,由卖方负责产品的制造和安装质量。

5卖方与买方或卖方与产品使用单位签订了《产品安装合同》,因非卖方原因使得《产品安装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或终止履行的,卖方将不承担产品安装验收和整机运行质量的责任。

6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产品的缺陷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更换下的零部件所有权归卖方所有,由卖方统一回收。

7 产品投入使用之前,买方应仔细阅读卖方随机提供的《用户使用指南》以及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令),并遵照执行。

8 为使废旧印刷电路板不流入市场,进而切实保护用户利益,对所有电梯印刷电路板的更换必须以旧换新。

九、产品质量验收

1 本合同产品规格详见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表”(后附)。

2除卖方负责安装电梯产品之外,买方应在收到本合同产品后一周内将产品包装破损或数量短缺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索赔,并应当附有上述情况的有效证明,买方怠于提出索赔通知的,视为产品包装完好、数量准确,卖方不再负责补缺或更换。

3 双方履行安装合同后,卖方按国家有关的验收技术标准进行最终质量验收,并另向买方出具产品安装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

十、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交货,或买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清货款的,违约方必须按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每天万分之四的比例,向守约方支付逾期交货或逾期付款的误期损害赔偿金。上述误期损害赔偿金是违约方对此类违约应付的且可预见的唯一损害赔偿费,对该误期损害赔偿金的支付不影响违约方按照合同规定应该继续履行的义务。

2除不可抗力外,卖方不能交货,或买方中途退货或被视作自动退货的,守约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或退货部分货款总额30%的违约金,守约方直接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按照法律规定予以追究。

十一、其它

1 买方未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提取本合同产品的,卖方可免费保管30天,自第31天起,买方按如下价格向卖方支付仓储费:上海三菱的商标的电梯每台60元/天、日本三菱的商标的电梯每台120元/天,该仓储费在卖方发货前付清。在买方支付仓储费之后,产品质量保证期顺延。

2本合同产品的风险自交付之日起转移。但不论何种情况,买方在没有付清本合同项下全部货款而提取产品的,该产品的所有权仍归卖方所有,买方不可另行转让和处置。

3本合同价格不包括产品安装费,为遵守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令)第十七条规定,双方必须再签订《产品安装合同》,编号为AZ-1。

4 本合同及附件中的选择项以“√”示选定,以“×”示否定,“产品规格表”以双方授权签署人的签字并加盖公章以示确认。

5 本合同签订时,需要对合同条款增加和更改的,双方应在“另行约定事项”中约定,经双方授权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 本合同生效后,需要对原条款进行变更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修改书”,经双方单位盖章后生效。 7“产品规格表”、“土建技术要求”、“营业设计图”、“委托代办运输、保险协议”、“另行约定事项”、“合同修改书”、“产品样本”及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均为本合同之附件,属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8 买方自行对本合同产品进行额外装潢的,装潢设计方案需经卖方技术部门确认。未经确认,擅自装潢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方承担。

9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10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另行约定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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