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包含什么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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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个城市的建筑行业而言,是十分重要的,那一般的市政会涉及到哪些工程呢,具体内容包括哪些呢,这是大家都是不太熟悉的,接下来律师工作站小编为大家带来市政工程包含什么工程的具体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市政工程包括哪些 法律常识: 市政工程包括城市道路、桥梁、…

对于一个城市的建筑行业而言,是十分重要的,那一般的市政会涉及到哪些工程呢,具体内容包括哪些呢,这是大家都是不太熟悉的,接下来律师工作站小编为大家带来市政工程包含什么工程的具体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市政工程包括哪些

法律常识:

市政工程包括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洪、园林、道路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城市公用事业工程,一般分为以下五个类目:

1、河湖水系工程,如河道、桥梁、引(排)水渠、排灌泵站、闸桥等水工构筑物。生态环境的发展一定离不开水系列工程的建设,因此桥梁以及闸桥类的水系工程,对于人与自然的和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保证人与自然生态的和谐水系工程建设必不可少。

2、道路交通工程,如道路、立交、广场、交通设施、铁路及地铁等轨道交通设施;道路和广场的交通工程建设是市政工程当中的重要一项,因为道路和广场工程建设直接影响着当地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正常的生活所需,因此道路广场类交通基础建设肩负着城市发展的重要使命;

3、街道绿化工程,行道树、灌木、草坪、绿化小品。市政工程当中建筑物的城建是一个城市发展的标志,能够保证大自然生态和谐的草坪构建也显得尤为重要,因此草坪、建筑物等的绿化类工程成为了市政工程的重点项目。

4、架空杆线工程,不同电压等级的供电杆线、通信杆线、无轨杆线及架空管线;街道绿化工程。

5、地下管线工程,为常见的供水、排水(包括排雨、污水)供电、通信、供煤气、供热的管线部分及特殊用途的地下管线和人防通道等。市政工程事关重大,直接影响的是城市的面貌与政府的形象。

法律依据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通知 》

第一条《全国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以下简称“工期定额”)第一本为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和驳岸五类工程;第二本为公用管道工程,包括给水、热力、燃气、电信和电力五类工程;第三本为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包括给水、污水、燃气和热力四类工程。这三本定额已先后于1989年4月1日、1991年5月1日和1993年6月1日发布试行。

市政工程包括哪些

法律常识:

市政工程包括:道路交通工程、河湖水系工程、地下管线工程等,市政是指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洪、园林、道路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城市公用事业工程。

法律依据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2.0.1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2.0.2市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一、工序: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二、部位: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也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三、单位工程: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一市政道路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

市政工程包含什么工程

一、市政工程包含什么工程

综述:市政工程是指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洪、园林、道路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城市公用事业工程。

常见的城市道路、桥梁、地铁、地下管线、隧道、河道、轨道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处置等工程,又比如与生活紧密相关的各种管线:雨水,污水,给水,中水,电力(红线以外部分),电信,热力,燃气等,还有广场,城市绿化等的建设,都属于市政工程范畴。

调整补充:

为使定额贯彻执行,凡定额中需要各地主管部门进一步具体确定的量或补充项目,均应逐项加以解决。

1.定额工期是按照一般地区条件编制的,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具体条件对定额工期水平作适应调整。对定额范围以外而本地常见项目,应自行编制补充定额。

2.关于各种管道工程计算工期的限额长度,定额只给出一个范围,各地应根据本地区施工设备能力,技术力量和实际可能,确定具体的限额长度值,做为计算标准。

二、市政工程管理

1.建设部负责全国工期定额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负责本地区工期定额管理工作。

2.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所属定额站内应设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工期定额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情况,编制补充定额工期水平,制定工期定额管理细则,补充部分作出统一解释。

(2)要将工期定额及其编制说明等有关文件转发市政公用工程计划、设计、施工、监理、建设银行等单位,必要时可召开交底会或组织业务培训工作。

(3)监督、协调工期定额的实施。

三、市政工程实施

1.在某些市政公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合同工期需要变动时,施工企业要有正式报告,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调整总工期。如有争议,由主管部门裁定。

2.对于需要压缩工期的工程项目,必须严格审定,在确认有保证质量、安全施工和必要的工程措施费用后,方可签订合同工期,由于不适当地压缩工期,造成质量下降或出现质量与安全事故时,必须追究签约人的责任。

3.对于两项或两项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同时交叉施工的工期应以定额为基础,编制综合项目、合理交叉施工进度计划或综合施工网络图,取关键线路工期或工期最长的单项工程工期乘以1.1~1.3的系数。

4.凡在承包工程施工合同中执行经过审定的工期者,可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实行工期奖惩办法,奖惩标准以合同工期为准,每提前一天或拖后一天,奖或惩金额均为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一至二,但奖惩金额不得超过工程总造价百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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