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有哪些常见
法律常识:
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合并、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
1、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根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合并协议共同形成公司的法律行为;
2、资产收购是指企业可以支付现金、实物、证券、劳务或免除债务,选择性地收购对方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资产;
3、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目标的收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企业并购的方式
法律常识:
一般有三种方式:
1、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其组织形式仍然保持不变,法律上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产收购指企业得以支付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劳务或以债务免除的方式,有选择性的收购对方公司的全部或一部分资产;
3、公司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企业并购方式有哪几种 企业的并购有哪些方式
法律常识:
企业并购的方式:
一、收购资产;
二、收购股票;
三、综合证券收购。
一、收购资产
收购资产指管理层收购目标公司大部分或全部的资产。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所有权管理层收购和业务经营控制权。收购资产的操作方式适用于收购对象为上市公司、大集团分离出来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公营部门或公司。如果收购的是上市公司或集团子公司、分支机
二、收购股票
收购股票是指管理层从目标公司的股东那里直接购买控股权益或全部股票。如果目标公司有为数不多的股东或其本身就是一个子公司,购买目标公司股票的谈判过程就比较简单,直接与目标公司的大股东进行并购谈判,商议买卖条件即可。
三、综合证券收购
综合证券收购是指收购主体对目标提出收购要约时,其出价有现金、股票、公司债券、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等多种形式的组合。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73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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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各地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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