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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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汽车产品,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和使用的乘用车和皮卡车。乘用车,指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除专用乘用车以外的乘用车。皮卡车,指按照相关标准规定的轻型多用途货车。三包凭证是消费者在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享受三包权利的凭证。  网友咨询:  家用汽车产品…

家用汽车产品,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和使用的乘用车和皮卡车。乘用车,指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除专用乘用车以外的乘用车。皮卡车,指按照相关标准规定的轻型多用途货车。三包凭证是消费者在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享受三包权利的凭证。

  网友咨询: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解答:

  生产者应当为家用汽车产品配备中文产品合格证或者相关证明、产品一致性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随车提供工具、附件等物品的,还应当附随车物品清单。三包凭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产品品牌、型号、车辆类型、车辆识别代号(VIN)、生产日期;

  (二)生产者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客服电话;

  (三)销售者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客服电话、开具购车发票的日期、交付车辆的日期;

  (四)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约定的修理者(以下简称修理者)网点信息的查询方式;

  (五)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条款、包修期、三包有效期、使用补偿系数;

  (六)主要零部件、特殊零部件的种类范围,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

  (七)家用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品的动力蓄电池在包修期、三包有效期内的容量衰减限值;

  (八)按照规定需要明示的其他内容。

  消费者遗失三包凭证的,可以向销售者申请补办。销售者应当及时免费补办。

  律师补充:

  销售者应当向消费者交付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并履行下列规定:

  (一)与消费者共同查验家用汽车产品的外观、内饰等可以现场查验的质量状况;

  (二)向消费者交付随车文件以及购车发票;

  (三)按照随车物品清单向消费者交付随车工具、附件等物品;

  (四)对照随车文件,告知消费者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条款、包修期、三包有效期、使用补偿系数、修理者网点信息的查询方式;

  (五)提醒消费者阅读安全注意事项并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维护、保养家用汽车产品。

  【法律依据】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九条 三包凭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产品品牌、型号、车辆类型、车辆识别代号(VIN)、生产日期;

  (二)生产者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客服电话;

  (三)销售者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客服电话、开具购车发票的日期、交付车辆的日期;

  (四)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约定的修理者(以下简称修理者)网点信息的查询方式;

  (五)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条款、包修期、三包有效期、使用补偿系数;

  (六)主要零部件、特殊零部件的种类范围,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

  (七)家用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品的动力蓄电池在包修期、三包有效期内的容量衰减限值;

  (八)按照规定需要明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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